通过网络平台办理贷款需注意三方面
日期:04-24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巍)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平台办理贷款遇到息费定价高、产生不良征信记录、遭遇暴力催收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此,河北银保监局日前发布2023年第4期消费者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办理贷款需要注意三个方面,审慎选择,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当下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网络平台贷款产品种类繁多,品质良莠不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不良网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包括:很多网络平台上充斥大量网贷广告和进入端口,打着“授信额度高”“利息低”“马上到账”等旗号,虚假宣传,诱导贷款,各种“校园贷”“培训贷”等套路贷层出不穷;隐瞒实际息费标准,收取高额的担保费、手续费、服务费或权益费,甚至“砍头息”等;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逾期后进行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催收,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河北银保监局提示,金融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办理贷款,需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审慎选择,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途径借贷。关注服务提供方、放款方、担保方三个主体,选择正规机构。正规金融机构须持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行政决定文书等,消费者可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许可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属于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可通过其他部门相关渠道查询;贷款平台为非金融机构的,可查询放款机构是否正规。关注重要文件,审慎选择产品。很多网络贷款的实际息费标准远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办理贷款时要擦亮眼睛,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不随意上传个人信息。关注贷款合同、贷款保证保险投保单或委托担保合同、权益服务合同等重要文件,重点了解服务内容、收费及争议解决等,注意其分别收取的贷款利息、担保和服务费用等综合融资成本情况。如有疑问,及时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或到其营业场所咨询核实,确保清楚明白。
理性消费,增强履约自觉,保护好个人“信用名片”。金融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了解贷款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做到量入为出、适度为宜,不超出自身经济能力超前消费、过度负债。树立守信意识,落实契约精神,养成良好消费还款习惯,关注合同中若逾期产生的贷款代偿、欠款追偿、征信上报等情况,按照约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影响征信。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消费贷款不要用于购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遇到网贷侵权问题,选择合法渠道及时维权。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可联系网络平台和放款机构协商解决。其次,可向行业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再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属于银保监会监管的机构,可拨打12378官方维权热线或联系所属地银保监局。如遇到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实施催收,采用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采用违背公序良俗等其他手段实施催收的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向监管部门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