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军
自古以来,善与恶,势同水火。善,具有世间一切美好的内涵和寓意,备受欢迎与钦敬;恶,则是所有黑暗、堕落、败坏、祸患的代名词,被君子所不齿,避之唯恐不及。《颜氏家训》认为:“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
善的拥趸,自然势众;恶的同类,同样不容小觑,其破坏性往往更大。曾国藩曾经致函九弟曾国荃,苦口规劝:“蝮蛇螫手,则壮士断其手,所以全生也。吾兄弟欲全其生,亦当视恼怒如蝮蛇,去之不可不勇。”
蝮蛇之恶,其毒之烈,令人不寒而栗,倘若不幸被其所啮,后果不言自明。《史记·田儋列传》写道:“蝮螫手则斩手,螫足则斩足。”显而易见,“去恶”没有大勇,万万不行,毕竟它是有代价的。倘若吝于或怯于这种付出,代价将更为昂贵,甚至会一败涂地。
《梦溪笔谈》记载,常州知州李余庆“果于去恶”,立善多多,惠泽深远,深得民心。北宋时期,常州人口众多,成分复杂,黑恶势力十分猖獗。地方官或同流合污、沆瀣一气,或孤家寡人、形同虚设。百姓求告无门,苦不堪言。李余庆嫉恶如仇,将这种荼毒百姓的恶行视如毒蛇猛兽,决心以霹雳手段重典治乱、惩恶立善。但凡欺压良善、无法无天的土豪恶霸、流氓无赖,只要有犯刑律者,必绳之以法。此外,还深挖与之狼狈为奸的赃官恶吏,彻底斩断他们之间千丝万缕的利益链。
某医官作恶颇多,生怕有朝一日东窗事发,落入法网,因而对其恨之入骨,乘李余庆病倒之机,下毒加害。他的罪恶暴露后,李余庆以残存之一息,立命将其杖杀。可见李余庆为政之刚毅,除恶之果决。他的铁面无私、铁腕治乱,让不法之徒瑟瑟发抖,惶惶不可终日,“凶人恶吏,畏之如神”。
猛药治疴,并非李余庆的全部,而是其为政之一端,目的是果断而迅速地打掉邪恶势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对于那些罪行较轻,且已从灵魂深处认罪悔罪,决意弃恶从善并在行动上有所表现的人,也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之各得其所。
王安石对李余庆为人从政十分钦佩,为其写墓志铭,盛赞他“精明强果,事至能立断而得,久奸宿恶辄取之不贷。至其化服,则抚循养息,悉有其处。所以威震远近,而蒙其德者,亦思之无穷也”。
恶除了,善自然也就立起来了。常州城内富商大贾抑或升斗小民,发自内心地拥护这位贤能的知州,他要疏浚淤塞已久的城中河,马上万民响应,自发捐款,很快,一条宽阔清澈的“白云溪”穿城而过,成为城中一道绝美的风景。与民同乐的李余庆预言:“自此文风浸盛,士人相继登高科。三十年当有魁天下者。尔之子孙,咸有望焉。”
也许,他的精诚感动了上天,此后,当地生活安逸,文运繁荣,读书人如雨后春笋,探花、榜眼、状元接连涌现,成为江南盛事。
为了守护一方百姓,英年早逝的李余庆,并未回原籍安葬,而是就地长眠横山。百姓痛惜不已,挥泪送葬,还找人为他画像,以便早晚祭拜。凡是从他墓前经过的,都会自动下马,以示尊崇。
那么,究竟什么是善呢?《了凡四训》回答了这个问题:有益于人,即是善。正所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使普通人腹内有食、身上着衣、脸上含笑、眼里传神,实为善之善者也。只有先去浊留清,才能铺就立善去恶的理想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