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洪波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静静(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京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崔宪伟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