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将被记入诚信记录
日期:02-08
河北日报讯(记者黄清标)日前,邢台市政府办印发实施《邢台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通行和安全疏散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办法规定,户外广告牌、灯杆、绿化景观等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登高操作;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道桥和高架桥,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的设置要求,除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外,还包括商业步行街口路障应为可移动式路障;城乡道路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路障等设施,在应急状态时可便利打开或挪移;消防车通道实行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已投入使用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标志及标线,分别由建设单位和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等。
对累计3次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由消防救援机构将其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