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二次酒驾”“醉驾”,男子三次“涉酒”违法,一次比一次升级,最终又因“失驾”被查处。
12月12日下午,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交警根据系统预警,在南开区宾水西道沿线将一名“失驾”驾驶人查处。这名驾驶人曾因“涉酒”被吊销了驾驶证,且三次“涉酒”的违法行为还逐步升级,导致吊销期不断“延长”。
2010年,驾驶人在河西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10年后,又在南开区违法酒后驾车,因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就是俗称的“二次酒驾”被依法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原本,再“坚持”一年,驾驶人就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结果在2021年,他在和平区又因为“无证”“醉驾”车辆违法上路行驶,又把吊销期“续”上了。
这一次,驾驶人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1000元,此外他还面临拘留的行政处罚。
新报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