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网传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一辆红色“老头乐”在高速公路的超车道逆行,正常行驶的轿车紧急避让。10月14日晚,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经查,12日8时许,杨某安(男,74岁)无证驾驶无牌低速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搭载韩某容(女,55岁),由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蒲江东收费站冲闯道闸进入高速公路,随后在雅安至成都方向左起第一车道内逆向行驶时,与杨某(男,30 岁)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杨某安、韩某容死亡,两车受损。
无证,无牌,冲卡 ,逆行 ,老头开着“老头乐”在作死的道路上狂奔,乐极生悲车毁人亡。虽说死者为大,但自食恶果很难让人同情。那位大妈也不全然无辜,老头敢开她敢坐,令人唏嘘。而轿车司机没招谁惹谁,好好地开着车却遭此横祸,车辆受损,人受惊吓,行程被误。网友质问,司机该向谁索赔?老头已死,家里人会连带赔偿吧。还有网友认为收费站没能阻止“老头乐”上高速也有部分责任,一句强闯并不能撇清。可是,工作人员已经呼叫制止,强行追赶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悲剧。因此,追责不应泛化。
这不仅仅是对个案的恼火和追问,提起“老头乐”,公众就气不打一处来。“老头乐”的驾驶人,尤其是老年人不熟悉基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然而,“老头乐”无证无牌无保险,却又无知无畏无担当,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肆无忌惮,成为交通事故的高发群体,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甚至致死的几率较高,还会殃及无辜的路人和司机。出了事故责任不难认定,问题是后续处置要比一般事故难缠得多。
不安全,又不服管,这正是“老头乐”遭人恨的主要原因。可是,“老头乐”为何又大行其道呢?简而言之,“老头乐”由于价格便宜,手续简单,成为不少老年人的“刚需”——提供接送孩子、购物以及短途出行等“最后一公里”的便利。然而,“老头乐”屡屡闯祸,又让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人随时置于不可控的危险境地,全面整治“老头乐”势在必行。
早在2018年,工信部就要求对低速电动车“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严禁各地方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多地明确老年代步车将被严管。北京推出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而本市今年发通告明确,全面禁止和禁售了电动“老头乐”和电动三轮车,既有违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7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老头乐”被严管,“老头乐”即将驶到尽头,期待有新型的、正规的、安全的代步工具,满足老年人出行便利的刚需。届时,不仅“老头乐”,众人也会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