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与京冀合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市政府对外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形成一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美丽社区等示范样板,美丽天津建设成效显著。
建设生态环境修复改善示范区
推动完善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机制,深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跨界河湖生态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共建共享、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实施“科技创新2030—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等重点问题联合攻关。协同谋划实施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重大工程,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
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加快发展,新建建筑100%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深化绿色港口建设,深入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建设零排放货运通道。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占新车销售量比例达到45%左右,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天津港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比提升到25%以上。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到2035年,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8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3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探索建立碳普惠工作机制,推动碳普惠应用实践。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细颗粒物(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着力解决噪声、餐饮油烟、恶臭等污染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到2027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到2035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深入推进渤海湾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加强海水养殖环境整治和海洋垃圾治理。到2027年,全市地表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60%、73%左右,力争创建5个美丽河湖,北部湾区建成美丽海湾;到2035年,“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筑牢“三区两带中屏障”生态安全格局,构筑市域“七廊五湖四湿地”水系生态网络,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全市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8.59%,水土保持率提高至98.80%,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完善气候变化观测监测体系,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提升极端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气候韧性。支持滨海新区申报深化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基本建成。
新报记者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