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的出台受到企业普遍关注。昨日,记者走访部分天开园进驻企业,了解他们对新《条例》的感想。
成果确权打消顾虑
“《条例》出台很及时也很必要,尤其在成果转化方面,对高新成果市场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中蓖(天津)生物航油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伟表示,“之前天开园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具体到执行层面,各个高校的具体管理办法相对滞后,在实操层面会拖延节奏。此次天津市出台《条例》给科技发展的各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既推动了天开园进驻企业的成果转化落地,同时也在催化高校执行细则的出台。”另一方面,研发成果转化在高校教职员工、项目组和学生创业中都是重要节点性问题,李伟表示:“一些成果转化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往往会在成果确权方面卡壳,而此次《条例》鼓励对成果完成人的赋权,为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打消了成果研发人员和投资企业的顾虑,为科技成果的价值转化打通了连接市场的有效通道。”
明确在职人员权益
“《条例》的出台以立法的形式将天开园的扶持政策明确化,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很大的利好。”天津大学无人驾驶汽车交叉研究中心主任谢辉教授,也是首批进驻天开园核心区的企业之一北洋智能网联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于《条例》的出台,他坦言:“《条例》明确了在职人员将自己的职务成果向市场转化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也明确了在职人员的权益,这对在职人员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励。作为高校教职员工,我们也相信,随着《条例》的出台,市属高校和部属高校会很快制定更明确、更具体的配套支持和鼓励政策,让高校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也让高校科研人员更有动力去转化自己的成果。我们也相信,各级政府服务部门以及天开园服务部门,在新《条例》的框架下,深入研究和了解高校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具体需求,提供更加切实有效的支持,让天开园涌现出更多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发展企业,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
高度吻合发展需求
天开园扶持政策的立法明确了政府对企业扶持的决心和方向,也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作为第一批进驻天开园的企业之一,常兴储能在天开园核心区与西青园区同步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对于《条例》中的各项扶持政策,常兴储能负责人严振华表示:“用钠电池作为锂电池的迭代产品,是我们进驻天开园的核心发明之一,也是南开大学陈军院士团队目前市场转化的重要成果之一。要进一步深耕研发成果和市场效益,需要政府、金融、人才等多方面共同发力,《条例》中很多扶持内容与我们的发展需求高度吻合,期待更多更具体的执行细则出台,为企业发展护航。”新报记者 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