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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投”)拟将其持有的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船舶基金”)全部9.5亿元基金份额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的形式无偿转让给船舶基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鉴于船舶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中船基管”)不能行使合伙人权限,根据中船基管《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现通过登报公告的方式,向中船基管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弘兆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弘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孙冬通知上述转让事宜。如弘兆公司及孙冬未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代表中船基管就上述转让事宜发表意见,则视为中船基管同意转让。特此公告。 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电话:022-27812393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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