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为灵巧、方便的特点,已经成为很多人日常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尤其是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就是他们的生产工具。然而有些外卖员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仅速度快,还逆向行驶,这样的行为给同为交通参与者的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7月8日,记者进行了多点位探访。
11时20分
南开大学东门卫津路辅路
虽然此处不是路口,但从八里台桥下开始,从天塔方向逆向行驶而来的骑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员络绎不绝,这当中还有骑着电动三轮车的快递员。不仅如此,众多从南开大学东门驶出的电动自行车也会左拐逆行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通行的非机动车擦肩而过。有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甚至连头盔也不戴,他们从横跨卫津河上的小桥快速逆向驶入卫津路并不宽敞的非机动车道上。一些外卖小哥的车速非常快,又是逆向行驶,他们的突然出现会逼停正常行驶的车辆,甚至让原本通畅的车道出现拥堵。
记者发现,这些从八里台桥下逆行的车辆其中一部分会驶进南开大学东门,而也有一些会一直逆行朝着天大方向驶去,从同安道与卫津路交口的信号灯处驶入正常车道。采访中,一位正在学校门口等网约车的学生告诉记者,这个地方出现电动自行车逆行的情况有好长一段时间了,而且逆行的外卖小哥还都开得特别快。学生们无论是骑自行车出行,还是在这里等车,都会特别小心。
在此踏访的半个小时内,记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在此处逆行的电动自行车约有六七十辆,其中逆行的外卖员几乎占了一半。这期间出现了数次逆行电动自行车逼停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的情况。
11时30分
南京路与万德庄南北街交口
该区域毗邻商圈、写字楼,同时又有地铁1号线海光寺站,车流量和人流量都比较大。由于是丁字路口,想要进入万德庄南北街,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只能从南京路西侧进入。但是海光寺路口方向过来的一些骑车人,为了不绕行南开三马路掉头,会选择在南京路的非机动车道上逆行。
在约10分钟的等待过程中记者看到,约有8名电动自行车的外卖骑手逆行南京路非机动车道,其中一名骑手在逆行过程中,险些与他人相撞。此外,还有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后座搭载了一名未成年人,两人均未佩戴头盔。
对于该路口的逆行现象,市民张先生表示,他不赞同这种行为,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能体会到他们的苦衷。“现在外卖平台的订单时间卡得这么紧,天气还热……我以前骑车从南开三马路掉头骑回来过,与逆行相比起码要耽误5分钟。”
11时40分
南门外大街与多伦道交口附近
该路口东侧有天津二七二医院,等待进入医院的车辆有时会占据南门外大街的一条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汽车、自行车、行人等不断在路口经过,路况比较复杂。
记者在现场看到,正值中午送外卖的高峰时段,大多数骑行人都在路口等待信号灯。然而几乎每个红灯时段,无论是哪个路口,都会有外卖骑手骑着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行。“我还有1分钟就到,您稍等一会。”一名外卖骑手一边骑车一边打着电话,“嗖”的一下从记者身边骑了过去,但是到了路口中央,左边方向绿灯通行的机动车已经开了过来,他没有丝毫犹豫,反而加速通过,导致机动车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一些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本已停在路口,看到有人闯红灯,也跟着直接冲了过去。
家住附近的许女士坦言:“每天过这个路口都提心吊胆,有些电动自行车飞一般的速度,让我这个女司机不敢轻举妄动。有时候还没拐过去,又变灯了。”
12时10分
水上公园北道与通园路交口
位于水上公园附近的通园路是一条狭窄且短的道路,但通园路内有很多餐饮店铺,每到用餐时段这里就成了外卖员蜂拥而至的地方,很多外卖小哥会选择从水上公园东路与水上公园北道的丁字路口逆向骑行进入水上公园北道的非机动车道,然后左转进入通园路。而从通园路内驶出的外卖员也有将近一半会选择左转继续逆向行驶进入水上公园北道并不宽敞的非机动车道。
记者在这个路口守候了将近半个小时,看到的逆行车辆几乎都是身着各色外卖平台制服的外卖小哥。记者发现外卖员骑行的速度都更快些,往往在骑行的同时还要不断看着架在车前的手机,不能专注骑行、观察道路情况。当他们快速逆行驶入非机动车道时往往都会发生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近距离急刹的情况。采访中,一位在路口旁等待通行的老者告诉记者,他家就住在通园路里面的小区,每天这条小路上进进出出都是送外卖的,他们骑得特别快,还逆行,特别吓人。小区里就有老邻居让外卖员给撞了,到现在老邻居还躺在床上不能动呢。他现在每天经过这里都特别小心,害怕被撞。
相关规定
201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其中第五十七条对非机动车通行明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下车推行能更好观察路况,避免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事故。
2024年5月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自5月8日起将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现将严重违法清单和一般违法清单向社会公布(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调整)。公安交管部门还明确了将列入严重违法清单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对列入一般违法清单的交通违法行为,视情依法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处罚。其中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位列电动自行车一般违法清单第一位。
文/摄 新报记者 解菁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