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对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来说都不陌生,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闯红灯似乎已习以为常。
5月27日8时20分
西康路与营口道交口
记者看到,仅5分钟,从营口道向气象台路方向就有8辆非机动车逆行。这些车辆驾驶员完全不听从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虽然气象台路一侧是红灯,但仍有自行车、电动车等从等灯的人群中骑出来,堂而皇之地闯红灯,甚至逼停正在绿灯通行的机动车,从车辆中间穿越而过。气象台路由西康路向新兴路方向,年轻人不顾交通信号灯,骑行共享单车快速穿过,骑到道路中间时,正在正常左拐通行的机动车被逼停。
记者在此路口粗略统计了一下,20分钟内,从路口4个方向闯红灯通过的各类非机动车将近百辆。不仅有骑共享单车的年轻人,也有骑电动车的外卖员和骑老年代步车的老人。这当中,闯红灯的车辆以自行车为主,其次是电动车。可能是因为周边大多是写字楼、银行、学校等单位,没有集中的商业综合体,这一时段出现在这个路口的外卖员并不多。
5月27日15时30分
水上公园东路与天塔道交口
记者来到水上公园东路时并非早晚高峰,来往于水上公园东路和天塔道两侧的机动车明显多于非机动车。此路口交通设施完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一目了然。即便如此,能够在路口等待交通信号灯依法通行的非机动车也寥寥无几。
尤其是从水上公园北道方向沿水上公园东路骑行的非机动车,几乎没有一辆按照信号灯通行。这当中既有身着各色制服骑着电动车的各大平台外卖员,也有骑着共享单车的市民。有些外卖员横穿人行横道直奔对面马路,有些则不管对面路口机动车是否正在正常通行,冲入通行队伍。也有一些自行车直接在人行横道上穿行,完全不管身边的行人。
记者在此路口观察的30分钟里统计了一下,能在施划的交通标线后等待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仅仅10余辆,但在路口闯红灯通行的非机动车将近60辆。由于路口旁就是鲁能城及上谷商业街,闯红灯的人中,外卖员占了1/2,几乎没有外卖员在路口停车等候信号灯。其他闯红灯的非机动车中,自行车和电动车又各占一半,自行车的骑行者大多年龄较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应当注意避让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不得抢行、逆行。
文/摄 新报记者 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