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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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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每日新报

解除债权转让公告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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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现场       上一篇    下一篇

  天津市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已与天津市天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由权利义务承受人、原股东王宗强、刘莉实际负责)解除了于2022年5月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向天津市天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王宗强、刘莉偿还全部债务(债权本金、案件受理费、利息及延迟给付的利息依(2010)东民初字5980号《民事判决书》及(2011)东民执字第659号《执行裁定书》确定)。

  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以公告形式通知贵公司。上述解除债权转让通知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对贵公司发生法律效力。特此通知!

  收款信息如下:收款人:王宗强。开户银行:天津银行祥生支行。账号:622331158110074504。

  联系人:王宗强。联系电话:18722293419。

  天津市天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王宗强、刘莉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