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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连云里19门205-206室承租人安瑞奎,因长期拖欠房租,依据《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的规定,拖欠房租12个月以上产权单位告知仍不支付房租的,产权单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上述房产存在相关权利人的,请权利人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产权单位提供对房屋拥有合法权益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后未收到书面材料的, 我产权单位将按该房屋无其他权利人,或权利人已放弃权益并同意我产权单位归还房屋的方案处理。届时,我产权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内容收回房屋并办理涂消承租人登记信息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靖江路南盘江道8号 联系电话:86781640转2. 天津市房信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三经营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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