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联合天津市商务局出台全国首个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支持汽车领域专项政策,从支持搞活汽车流通和助力扩大汽车消费两方面提出15条政策措施,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有效营造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的良好金融环境。
降“金融成本”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从开展购车优惠补贴活动、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推出新能源汽车分期优惠等方面降低消费者汽车购置成本,刺激汽车消费潜力有效释放。截至2024年1月末,全市汽车消费贷款余额787.32亿元,同比增长15.74%。
强“金融效能”
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汽车流通金融服务效能,积极为国内汽车流通、平行进口汽车和汽车出口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产品,畅通连接汽车生产和消费的流通枢纽。一是优化汽车流通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围绕多种汽车流通金融需求场景,持续丰富新车销售和二手车流通金融产品供给。二是支持平行进口车行业发展。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提供信用证、关税保函、关税保证保险、仓单质押等多种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平行进口车商抵押物少、融资难的问题。三是为汽车出口规模化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引导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天津分公司为汽车出口企业制定海外风险管理专属服务方案,创新研发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基于信用保险保单的全链条出口融资模式。
优“金融服务”
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创建“五个一”金融服务模式,通过一码通联、一单通办、一表通递、一图统揽和一点通廉的形式分别从人员、产品、流程、网点和监督五个维度优化汽车流通企业金融服务。
新报记者 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