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一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上门后拒绝帮忙搬运患者下楼,称自身患有腰间盘疾病,无法搬运,且自己“没有这项义务”。双方就此起了争执。最终,该女子只能依靠邻居的帮助,将父亲送往医院。2月26日,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发生此类争执主要是救护车担架员配备不足所致,目前该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我们去年做了一项摸底调查,大多数(急救人员)自身患有腰椎病、颈椎病,本身从事救治工作已经很困难了,所以他们一般不抬人。”
生命急救争分夺秒,是跟死神赛跑,原本求助120是希望能够及时救治,结果却因争执空耗了时间,许多网友表示震惊和不解。有网友质问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哪里去了?如果真的是一个独居老人,或者无法寻求其他人帮助的情况下那怎么办?“救护人员不抬,病人自己爬下楼啊?”而抬运病人不是只有力气就行,还需要技术技巧的,普通人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抬运训练,一旦有个闪失会对病人造成二次伤害,因此,需要接受过培训的人员抬运。不过,也有网友劝解道,医生的本职是治疗病人,搬运病人确实是个体力活,帮不帮忙也得结合自身的身体状况,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没必要道德绑架。
关于“120急救是否负责抬人”的问题,本质上是资源配置的问题。国家卫计委2013年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第二十条则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尽管国家卫健委已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各地规定也不统一。有些地方急救人员可能会协助抬患者,但这并非他们的义务;有些地方急救人员可能没有明确的搬抬义务,但出于人道主义会提供帮助;有些地方则规定急救人员需要搬抬病人,并配备担架员。120救护车人员配备不足,担架员缺失,需要医护人员或病患家属抬担架,乃至引发纠葛延误病患诊疗的事,在现实中时有发生。有时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比如,云南瑞丽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出诊过程中,因病人太沉,医护人员抬不动,让病人朋友帮忙抬一下引起家属不满,有人竟动手殴打医生。
120急救攸关生命,许多城市老旧的小区没有电梯,如果缺少担架救护员,会耽搁急救时间,是很危险的。因此,责任一定要落实,担架救护员短板一定要补足。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由于黑河市地广人稀,其急救站的设置多依托于当地医院。目前市区内医院已推进担架员配备工作且已基本落实,对于其下辖区县,市卫健委已向其传达了担架员配备的要求,是医院自己承担,还是政府拨钱集中购买服务,摸清情况后会持续督导。
本报评论员 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