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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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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集赞“晒交通违法”免罚 柔性执法兼顾警示和教育

日期: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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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四川乐山五通桥区交警发放新年“文明红包”,劝导驾驶员、行人文明出行引发关注。该红包共有“参与文明劝导”“发朋友圈宣传文明出行并集赞”“现场宣读文明交通倡议书”“现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打电话向亲友宣传文明出行”五种。任意抽取了其中一种,就不会再受到别的处罚。行为人也可以拒绝“文明红包”,选择罚款等处罚。

  春节期间,五通桥区执法部门共劝导不文明行为120多起,其中行人不守法过街、闯红灯居多,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和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向不文明行为者提供文明红包是春节期间的产物,目前已经停止,执法部门表示,“后续我们会用别的形式,继续劝导市民们文明出行。”这一举措社会反响如何?市民们纷纷在相关消息下面留言点赞,称“警察叔叔们太会玩了”“这个可以,比简单的罚款好”“支持人性化管理”。这种集赞除了教育本人之外还能起到普法的作用。朋友圈集赞,起到了以点带面、警示影响周围亲朋好友的效果,比单纯的罚款扣分更有力度。有市民称,对这种执法方式印象深刻,已经将文明出行刻在了脑子里。“有趣且有效,而且传播度很广,已经出现了‘人传人’的现象。”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款事小,社死事大,发朋友圈集赞“代罚”的方式太丢脸,反倒直接罚款更能接受。有网友反驳说,“怕社死就不要违法,犯错了就要有被抓的准备,毕竟,交通安全无小事,出了事故可能致命。”何况“文明红包”只是一种选项,仍可以选择罚款等处罚。也有网友质疑交警的执法是否“太过随意”。不是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罚款是纠正违法行为,警示和教育违法者,而文明红包同样有教育、纠正效果。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再说,“集赞放行”只适用于轻微的交通违法,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会用这种处罚教育方式。

  至于一些网友对停发“文明红包”表示遗憾,并认为应全国推广。其实,“轻微交通违法集赞可免罚款”的执法模式并非四川乐山首创。多年前,全国多地比如山东济南、聊城,江苏南京、常州,四川彭山等等,都曾推出类似的处罚方式。一些地方还推广到市容整治、城管执法领域。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多地宣布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比如,河南省公安厅公开表示,对当地司机少开罚单、对外地司机慎开罚单、对外省司机尽量不开罚单,以教育劝导为主。而就在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其中提出,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

  刚柔并济兼顾警示和教育。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改正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