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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债务人):天津市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海安市先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天津市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对债务人所享有的,依据天津站交通枢纽轨道换乘中心内装修工程项目签订的《建设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本金(含质保金)、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等债权权利转让给海安市先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请债务人接到本通知后,将上述债权直接向海安市先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清偿。特此通知。 通知人:天津市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海安市先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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