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有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和施行,对于全面提高天津市职业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将产生重要作用。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办学模式,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天津作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近年来,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许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建立健全需求匹配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区域、产业、行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动态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技术服务供给与需求、学校资源等各类信息,提供精准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送等服务。
市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业与产业需求匹配制度,布局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民生急需专业,支持职业学校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和特色专业(群)。职业学校应当按照本市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完善高水平专业(群)和特色专业(群)建设,加快培养人工智能、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和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领域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市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制度,支持职业学校密切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深化与龙头企业合作,定期遴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示范专业,推动校企开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职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按照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加强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指导,重点开展关键技术领域人才、紧缺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订单培养特色学徒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才需求预测结果,结合实际发布本行业实习与学徒岗位需求信息,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条件设立相应的岗位。市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拔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本科高校经资格推荐、文化考试以及技术考核的程序,自主招收优秀中高职毕业生、生产一线优秀员工就读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联合重点行业企业,以校企合作项目制方式,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中心以及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等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
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学徒培养协议支付企业人才培养成本,与企业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开发教学资源,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鼓励保险公司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开发中国特色学徒制保险产品。
专业人才双向交流聘任
职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强化生产性实习实训,根据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发展趋势,科学设置实习实训类课程,及时更新实习实训教学内容。职业学校可以利用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开展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实践教学,提升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
职业学校和企业应当共同完善专业人才双向交流聘任制度,畅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和学校教师到企业任职的渠道。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职工应当保守在双向交流聘任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
新报记者 李文博 制图 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