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印发专项通知,组织辖内农村中小银行开展“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作为本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的重要工作举措,天津监管局持续引领辖内农村中小银行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发扬“背包银行”精神,多措并举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走深走实。
提高产品适应性
天津监管局指导各银行主动适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产业变化,围绕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可用抵质押物,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地区实际的抵质押方式,拓宽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品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活体禽畜、圈舍、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林权、渔船等纳入可接受押品范围。
开发特色产品服务
天津监管局持续引导农村中小银行紧密围绕农民、新市民等群体核心金融需求,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服务。如某农商银行推出“新市民助业贷、新市民消费贷、新市民安居贷”3款“新市民贷”系列产品,为新市民群体在就业创业、住房消费、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助力新市民在天津扎根落地、安居乐业。截至9月末,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发放新市民专属贷款超过20亿元。
坚守支农支小定位
天津监管局通过建立农村中小银行坚守定位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特点制定差异化监管考核指标,激发、巩固各类农村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深耕本地,支持“三农”最真实、有效的需求,推进涉农地区金融供给侧改革。截至三季度末,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2500亿元,业务增速和占比均显著提升。
助力信用体系建设
天津监管局积极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的共享应用,指导银行充分运用天津市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与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丰富公共信用信息使用场景,探索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精准对接目标客户,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新报记者 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