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殷元庆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郭振春、耿小宁、张跃民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冰、姚增途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殷元庆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郭振春、耿小宁、张跃民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冰、姚增途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