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和
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天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日期:03-08
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表彰先进典型、激励担当作为、凝聚奋进力量,市委决定,以中共天津市委名义表彰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天津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天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层层推荐,经反复酝酿、遴选把关、征求意见、部门联审、深入考察等,形成了天津市“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名单,在此基础上好中选优,形成了我市的全国“两优一先”拟推荐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两优一先”拟推荐对象和天津市“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含差额)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和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3月8日至3月12日
联系电话:12380
来信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天津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邮 编:300046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