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王光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苗宇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安智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王光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苗宇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安智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