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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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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天津日报

面对AI伪造证据、换脸侵权,司法如何破局?

日期: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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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孙启明 张清 辛璇

  一场看似普通的房屋租赁纠纷,因租户提交的银行电子回单被证实为AI生成伪造,引发二审法院的警觉,案情反转背后是AI技术对司法审判带来的全新挑战……

  202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正式施行。这份旨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涵盖新型民事纠纷的重要司法文件,特别增加了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的案由,是我国司法体系对数字时代新问题的又一次及时回应。而在此背后,是一部已实施五周年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为数字中国的建设与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民事法律基石。

  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前瞻性地回应了数据保护、电子合同、隐私与个人信息等数字时代核心议题。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当AI生成的虚假证据悄然进入法庭,当“换脸”技术肆意侵犯权益,当网络谣言在平台泛滥,当电子签名真伪莫辨……司法系统如何运用民法典,在日新月异的数字浪潮中穿透迷雾、定分止争,守护那份不变的公平正义?这成为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之际,最受关注的现实命题。

  案例追踪

  虚假“电子回单”

  AI伪造证据如何识破?

  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中院)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上诉案件中,因几张“银行电子回单”让结果发生了颠覆性转变。

  该案房屋承租人韩某为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在一审中,向法院提交了数份格式规范、印章清晰的“银行快捷支付电子回单”。基于对银行凭证公信力的信任,一审法院采信了这些证据。

  案件上诉至市一中院后,房东杜某向法院申请了律师调查令,调取了韩某银行账户的真实交易流水。结果令人震惊:韩某提交的应付租金日等关键时间点的转账记录,在银行系统中根本不存在。那枚逼真的“电子章”,在银行专业人员看来则是漏洞百出:“我们电子形成的凭证,电子章不会盖在那个位置。”

  更荒唐的是,为了拖延诉讼,韩某甚至向法院提交了伪造的医院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申请延期开庭。法院向医院核实后,发现这些材料纯属伪造,公章也是假的。

  根据已查明的上述事实,市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了改判,同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经侦查,韩某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两年,因为AI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许多证据很难再凭肉眼判断真假。”一位资深法官感慨。以往具有较高可信度的银行流水、诊断证明等,如今可能成为技术伪造的产物。“不能轻易相信了,审查任务重了很多。”

  MCN不是“甩手掌柜”

  一则谣言背后的平台责任

  数字时代,平台经济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和组织形态,也模糊了一些主体的责任边界。MCN(多频道网络)机构作为连接平台与内容创作者(网络达人)的枢纽,其法律地位曾一度模糊。市一中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件,为此划出了清晰的界限。

  某科技公司作为抖音MCN机构,签约达人苏某。为“涨粉”,苏某在抖音连续发布三段视频,将其他食品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与某食品店的招牌、注册信息拼接在一起,配以“太吓人了”“还敢吃吗?”等字样及骇人标题,暗示该店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受害食品店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经两审审理,法院认为,苏某的被诉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而某科技公司作为MCN机构,对签约达人在其管理期间发布的内容,负有审核管理的注意义务。该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苏某在抖音平台上的相关行为进行过管理和约束,且在涉案视频发布后,未及时发现并对苏某的行为进行警示和提醒,造成涉案视频从发布之日到一审法院立案时,近两个月时间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存在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苏某在其抖音账号连续15天在首页置顶位置公开发表道歉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与MCN机构连带赔偿食品店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6万元。

  “MCN机构不仅仅是一个服务者,更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本案承办法官分析称,MCN机构通过契约对签约达人进行管理、扶持并分成,双方是利益共同体。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共同侵权和过错责任的原则,以及国家对平台方、平台对MCN机构提出的管理要求,MCN机构必须对其签约达人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流量至上’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平台内所有主体都需在法律框架内活动,共同维护清朗空间。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为厘清网络行为责任归属提供了根本遵循。”承办法官表示。

  AI换脸风波

  谁动了我的脸和版权?

  人工智能在成为创新引擎的同时,也化作伪造的利器、侵权的工具。市一中院审理的一起“AI换脸”侵权案,便一度引发法律界对新技术侵权的广泛关注。

  古风妆造博主陆某,凭借其独特的汉服造型在短视频平台积累了数十万粉丝。摄影师章某为陆某拍摄了一系列精美的古风视频。然而,某科技公司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运营的“变装达人”小程序中,将章某拍摄、陆某出镜的两段视频——一段是汉服少女在油菜花田奔跑,一段是西域舞娘翩翩起舞——上传为“AI换脸”模板,供用户付费使用,将用户自己的面孔替换到陆某身上。陆某、章某为此与科技公司产生纠纷。

  “这不仅仅是一张照片,而是一个结合了妆造、服饰、场景、动作和表演的视听作品。”案件承办法官解释道。该案经两审审理,法院认为,章某作为视频的拍摄者和制作者,享有著作权;陆某作为视频中的肖像权人,其肖像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某科技公司的行为,同时侵犯了章某的著作权和陆某的肖像权。

  此案的判决为同类事件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红线:以自然人肖像为内容创作的作品,创作者享有著作权,肖像权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许可的商业化使用,将面临“双重侵权”的责任。

  无人驾驶合同纠纷

  “数据”与“指标”之争

  面对层出不穷的数字时代民事纠纷新问题,司法实践中如何应对?“民法典的规定往往是宏观的、原则性的。”一位法官坦言,“比如合同编,最核心的原则就是‘约定的义务你要履行’。但具体到无人驾驶巴士的运营服务合同,如何认定‘数据回传至指定平台’这一义务是否达标?如何根据‘事故率’‘上座率’等新型指标判断违约?法律不可能规定得那么细。”

  在一起涉及智能网联汽车服务的合同纠纷中,运营方某网联公司起诉要求某科技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科技公司则以网联公司未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营指标”为由,拒付服务费并反诉要求退款。法院并未被新颖的指标名词所惑,而是回归民法典合同编的本质,通过对合同条款的严谨解释、对提交的运营报告、数据记录等证据的实质审查,最终认定网联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支持了其诉求。

  在处理数字时代的新型案件时,法官们更加注重考量具体行业惯例、技术背景和政策导向,运用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公平原则等基本原则和法理进行裁判。

  这种审慎而开放的态度,恰恰体现了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的弹性和适应性。它并非提供一份事无巨细的“答案清单”,而是树立了一套可供演绎推理的“价值坐标”和“规则框架”,与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构成了司法裁判的“标尺”。

  从AI侵权到电子证据,从平台责任到新型合同,一系列案件的审理表明,数字时代的司法实践,正是一场不断学习、适应和塑造规则的动态过程。

  (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法官亲历

  从“看截图”到“验真链”

  电子证据审查进入“穿透式”时代

  “现在我们对于电子证据原件核对的要求,更加严格了。”多位法官在访谈中不约而同地提到这一点。

  市一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刘艳告诉记者,对于聊天记录,法院会要求当事人出示存储的原始载体(手机),当场查看记录的连贯性、完整性,防止“断章取义”或选择性提交。对于转账记录,不仅要看截图,还可能通过法院的协查通道,向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发函,核实交易对手、金额、时间的真实性。

  “现在我们会要求当事人尽可能提交证据的完整版本,通过比对、印证,运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再来确定采信哪一方的证据。”刘艳介绍。

  挑战与机遇并存。数字技术在制造麻烦的同时,也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利器。

  “时间戳”“区块链存证”等电子证据技术正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当事人通过权威的第三方存证平台,对网页侵权内容、现场过程(如拆快递)、重要对话等进行实时录屏存证,形成不可篡改的电子证据,成本仅需几元甚至几毛钱。

  “这种经过可信时间戳认证的视频,法官一般会认定该证据的真实性,因为它解决了证据‘何时形成、是否篡改’的核心难题。”刘艳表示。当然,法院在审查时也会关注存证平台本身的认证资质、可信度与规范性。

  这场由技术挑战引发的“证据变革”,正在推动法官们练就数字时代的“火眼金睛”。

  专业解读

  在数字洪流中锚定法治航向

  市一中院副院长李季红介绍,电子证据的普及,也深刻改变了法院的办案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广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远程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参加庭审,极大提升了诉讼效率。

  “过去当事人提交证据、法院邮寄给对方质证、再寄回,一个来回可能半个月就过去了。现在平台上实时流转,质证意见马上就能看到,办案周期大大缩短。”李季红展示了手机上的办案小程序,感慨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

  民法典颁布的五周年,是中国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五年。从规范网络言行到界定AI侵权,从辨识电子证据到保护各方权益,司法实践在民法典的框架下积极应对,不断丰富数字时代的法治内涵。

  未来,技术演进与社会数字化转型必将持续带来新的法律挑战。但无论技术如何变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对规则意识的坚守,这些深植于民法典内核的价值,始终是数字社会不可动摇的基石。民法典,以其原则之光与规则之治,持续护航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在数字新时代的每一份合法权利与尊严。在法治的照耀下,中国的数字文明建设必将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