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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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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天津日报

全国首单“花落”滨海新区

日期: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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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天津       上一篇    下一篇

岳付玉

  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企业处置闲置不动产有了新途径——除了出售或租赁,还可以通过信托方式盘活资产。近日,天津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政策正式实施,全国首单企业存量不动产信托登记项目已在滨海新区成功落地,标志着天津在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方面取得新突破。

  这笔名为“津不动产1号”的信托项目,委托人(受益人)是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宏泰房产,受托人是一家天津市管金融机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将其持有的位于大港某小区、价值300万元的两层配套商业地产,登记为信托财产,交由北方信托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如出租等),从而获得持续收益。对宏泰房产而言,这一做法将原本难以流通的商业地产,转化为可交易、可分配的“金融份额”,既减轻了长期持有闲置资产的负担,也通过专业运营实现了资产增值。

  此次试点在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推动下开展。六部门已联合印发通知予以推广。“天津模式”在多个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拓展应用场景。首次明确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不动产信托的核心应用场景,借助信托制度整合不动产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

  新增购置方式。除将已有不动产纳入信托外,还可委托信托机构代为购买不动产;

  扩大受益主体。受益人可以为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兼顾民生与产业发展需求;

  优化登记流程。建立标准化、场景化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操作体系,权责清晰、便于执行;

  强化风险防控。实行“源头核查+专业把关”双重保障机制,信托机构须在设立前核实资产来源与产权状况,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不动产信托因其财产独立、风险隔离、长期稳定等特点,受到企业和个人的青睐。企业可通过信托实现资产盘活、风险隔离和分配执行等目标;个人则多用于养老规划、财富管理、定向传承及其他特殊需要,例如老人可将房产通过信托方式传给孙辈。

  依托天津金融创新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叠加优势,该试点正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另外2家企业和1名自然人陆续设立不动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