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晨霞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目录》)出台。昨日,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作出政策解读。
问: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的医用耗材包含在《目录》内的,医保基金能否支付?
答:按照《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规定,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目录》内的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问:未纳入《目录》的医用耗材医保基金能否支付?
答:对于没有纳入《目录》,但属于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医用耗材,按现行医保支付政策执行。其余未纳入《目录》的医用耗材,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问:甲类、乙类医用耗材的医保支付有什么区别?
答:甲类耗材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参保人员使用销售价格不高于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销售价格高于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以最高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
参保人员使用已确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乙类医用耗材时,医保最高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使用未确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乙类医用耗材时,按照现行分段累计政策执行。
问:《目录》内的“备注”栏内容是什么意思?
答:《目录》“备注”栏设定了部分医用耗材限定支付范围,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医保基金给予支付;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问:本次公布的《目录》还会调整吗?
答:我市将结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接、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支付管理政策调整、技术创新,以及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更新等情况,对医用耗材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问:如何查询医用耗材是否在《目录》范围?
答:一是可以通过“津医保”App “医保三目查询”搜索查询。二是也可通过市医保局官网、“天津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问:《目录》什么时间执行?
答:2025年9月18日零时起在全市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