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陈灿平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孙长华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陈灿平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孙长华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