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咸胜强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秀玲、史东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咸胜强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秀玲、史东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