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静漪
撰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的阐释文章,是一项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严肃工作。
一、理论意义与实践导向
从政治维度看,这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总书记的相关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阐释,能更清晰地把握妇女儿童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深刻揭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妇女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并把“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法治化表达落实为制度供给与能力供给的统一。
从理论建构看,撰写阐释文章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与法学研究范式创新的学术使命。通过阐释,系统梳理权利确认、制度保障、实施机制的内在联系,以社会法的“风险分担、公共给付、权利救济、共同责任”框架为主轴,围绕妇女生育、教育、就业、社保与照护的全生命周期需求,统合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基本公共服务,构建国家、社会、市场协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
从实践需要看,撰写阐释文章是指导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阐释,促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妇女工作中的运用,推动软硬法协同机制完善,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预防、纠纷解决、救济”两条治理链条。
从国际视野看,撰写阐释文章是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成就的重要窗口。通过系统阐释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治实践,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妇女发展故事,分享中国法治建设经验,为全球性别平等治理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逻辑框架与内容体系
作为全书的“制度保障”篇,第五章在全书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它着力回答“如何通过制度与法治将战略思想转化为具体现实”的核心命题,并通过历史纵深、法治体系、人文关怀和文化培育的多维视角,勾勒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权益保障的实践路径与制度优势,为后续各领域论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和制度框架。
历史纵深与时代方位相结合:本章开篇追溯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将实现男女平等写在奋斗旗帜上的历史传统,梳理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妇女运动、推动男女平等理念制度化、法治化的光辉历程。通过历史脉络梳理,揭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主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中奠定论述基础。
法治保障与政策机制相贯通:本章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重要思想,详细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健全完善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阐述权益保障机制,呈现全链条、立体化的保障网络,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系统思维。
普遍关切与特殊群体相兼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最普通的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身上”。本章紧扣这一要求,在阐述普遍性权益保障的同时,着重关注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群体。结合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重大战略部署,阐述通过精准帮扶、兜底保障、公共服务等措施,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妇女,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环境营造与文化协同相促进:保障妇女权益不仅需要硬性的法律政策,还需要软性的文化环境。本章论述了“持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的重要性,指出要“努力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从依法依规营造环境、培育社会风尚等方面展开,强调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价值塑造在消除歧视偏见方面的作用,如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净化网络环境,推动形成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相得益彰。
三、研究体悟与心得体会
在撰写本章的过程中,笔者形成以下几点研究体会:
第一,深切体会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蕴含的深厚情怀与历史担当。相关论述体现了党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妇女社会地位与作用的充分认可、对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坚定决心。无论是强调妇女“半边天”的重要作用,还是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的切身福祉,均彰显出人民领袖“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精神境界。从社会法的关怀出发,应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权利主张、公共服务、救济保障”的贯通链条,推进普惠与兜底并重、“生育与照护友好”的体系建设。
第二,进一步认识法治在妇女权益保障中的基石作用。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法治的作用贯穿于法治实施的各环节。这启示我们应继续沿着社会法的制度逻辑,把“基本权利、部门协同、执行与救济”打通。
第三,深刻洞察了实质平等理念的法治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标志着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理念实现了从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的转变。这要求我们通过“合理便利、差别化保护、积极行动”弥补结构性不平等,细化生育与照护期安排,提升灵活就业与平台劳动女性的社保可及性,并回应老龄女性在医疗、长期照护与养老金上的制度问题。
第四,更为系统地把握了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的复杂性与全局性。妇女权益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生活等多个领域,新旧问题交织叠加。有效应对挑战需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也需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多种治理手段;既要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五,增强了为妇女事业贡献专业力量的决心与动力。通过系统梳理我国在促进男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笔者深感需肩负起学术与社会的双重使命。我们既要立足专业,深入探究妇女权益保障的法理基础,形成扎实的研究成果;也要关注实践,积极回应妇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我们更应主动将研究扎根于中国国情,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将法律条文切实转化为保障妇女权益的有效机制。法学学者当以理性的研究和建设性的建言,为不断开创妇女事业发展新局面贡献专业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上提出“共同构建保障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的重要主张。这一重要主张强调,要从法治、政策、资源、社会文化等多维度入手,切实保障妇女权利、促进性别平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申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希望通过本章的阐释,能够帮助读者朋友们更全面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而凝聚起更强大的共识与力量,共同为开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