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被忽视的高度” 让城市更有温度
日期:12-18
静安区检察院邀请残疾人志愿者以实际体验的方式评估整改效果。静安区检察院供图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程浏可
在上海市静安区一处公园的公共厕所内,一根服务于特殊群体的L形安全抓杆,其顶部距离地面0.96米。这看似微不足道的数字,却偏离了国家既定标准近半米。“L形抓杆”是一种安装在无障碍卫生间内的借力装置,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能够依靠它实现短暂站立。但如果它的高度低于国家安装标准,这短短几十厘米于他们而言,便会成为一种负担。
如今,在城市飞速发展的图景中,一座城市的温度不仅在于其街景的繁华,更蕴含在这座城市是否愿意为需要关怀的人修正那些“被忽视的高度”。近期,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聚焦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的公益诉讼案件。
精准“把脉”
静安区是上海最早进入深度老龄化的城区之一,老年人口比例已达42%,残疾人群体占总人口的4.67%。加快推进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切实举措。
如果一名坐着轮椅的残疾人,在户外如厕时,因公共厕所安全抓杆不够高而陷入窘迫的处境……2025年8月起,静安区检察院聚焦残疾人户外日常痛点,联合区残联开展专项调查,全面调查静安辖区内公园绿地等与社区居民紧密相关的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通过现场勘验、拍照取证、调阅规范等,在走访调研10余处公园绿地后,公益检察官发现,类似“L形抓杆”般“失之毫厘”的细节,也存在于其他公共卫生间内:有的坡道缺乏清晰的无障碍标识,有的未设置可供倚靠的多功能台,有的救助呼叫装置设置偏高……“这些对我们普通人而言可能是无关痛痒的小事,但对坐轮椅的老人、残障人士来说,却是出行中的一次次忐忑与无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忻学如是说。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规定,静安区内有9块公园绿地的无障碍厕所区域内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的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造。
“开方”施策
2025年9月,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检察建议书逐一列出了9个公园绿地存在的具体问题,归纳明确了整改意见:“救助呼叫装置需触手可及”“轮椅坡道无障碍标识要鲜明无误”“无障碍厕所的开门也应是符合国标规定的水平滑动式或向外开启的门,而非向内开启”等,并提出要持续加强对辖区公园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这些建议将原本宏大的“无障碍”概念,分解为一个个可供执行、可堪检验的具体细节。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与检察机关、区残联保持沟通,共同对照无障碍设施整改标准,确保后续改造工作的精准性与规范性。在书面回函中,行政机关逐项回应了各场地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对后续还未完成的改造方案作出计划安排。
在回复的照片里,检察官看到轮椅坡道旁已张贴醒目的无障碍标识,坐便器旁的红白救助呼叫标志高度合适,重新设计的外开式开门给厕所内留下了足够特殊群体的回转空间,无障碍设施建设正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落地回响
2025年11月,一场特别的“验收”行动在辅德里公园、中兴公园等两地举行。静安区检察院再次联合区残联就无障碍厕所改造问题进行跟进监督,并邀请残疾人志愿者,以实际体验的方式评估整改效果。“益心为公”志愿者到场支持协助,相关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现在这个台盆的位置高度正好,一伸手就能够到。”坐着轮椅的残疾人志愿者实地体验了无障碍卫生间内的改造细节:坐在轮椅上可以轻松搭上多功能台,坐便器两侧的‘L形抓杆’也符合残疾人的使用习惯,红白的救助呼叫标志无论是坐着还是跌倒的状态下均能触手可及……这些来自用户的真实反馈,成了此次检验整改成效的最好标准。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检察公益诉讼的关注点要延伸至关乎民生的公共场所各个角落,确保无障碍的阳光能照亮每一处‘灰暗’。”2025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针对交通出行等民生领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20件,督促行政机关改造无障碍标识、无障碍轮椅坡道、低位服务设施等设施120余处,有力保障了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检察公益诉讼不仅有宏大的叙事,更应关注市井生活的点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改变的不仅仅是抓杆的高度,更要推动从“有”到“优”的转变,守护每一位公民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真正做到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