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行业生态,必然要建立在权益对等、规则清晰的基础之上。影视文化的繁荣,从来不倚仗个别“大师”、少数“光环”的“照亮”;靠的是完善的法律保障来激发全体创作者生生不息的活力。
■ 莫兰
“现象级”热播剧《繁花》收官一年多后,一场持续两个月的“录音风暴”,再度让该剧的相关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导演王家卫与前剧组工作人员程骏年(网名“古二”)的纷争不断发酵,“生猛”如连续剧。一方控诉“左手写剧本,右手煎牛排的‘全能杂役’,月薪仅几千元”“3年创作,却被摘桃”(古二称曾参与《繁花》剧本创作,但未获编剧署名,仅被列为“前期责任编辑”),并提供录音爆料“名导、名编剧背后刻薄评判演员、开黄腔、PUA剧组成员”;另一方则反击称“被恶意剪辑”“偷录侵权”,将诉之法律。这一个又一个“重磅炸弹”,一再刺激公众的神经。
这场看似个人恩怨的纷争之所以引发高度关注,或许并不全是因为它涉及的人物足够知名,而是人们借此得以管窥影视行业的复杂生态。
影视行业很特殊,它根植于文化,以创意为生,用光影编织梦想,吸睛也吸金,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投资,称得上“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名利场”。正因如此,它也成了一个利益交错、争斗不休的风雨江湖。不可否认,影视行业主流是好的、健康的、蓬勃的,但在某些“隐秘的角落”,往往潜藏着权力失衡、规则模糊、维权困难、保障真空的深层痼疾。
影视行业生产链条很长,环节众多,人员繁杂,每一种职业分工的话语权分量天差地别。与别的行业一样呈“金字塔结构”,即资源高度集中于头部5%的从业者,50.4%的岗位月薪为6000元~1.5万元,项目黄了颗粒无收也不少见。新手编剧入行难,常常要先给资深编剧当“枪手”,作品被随意修改,署名权被剥夺。新人演员往往无戏可拍,为争取一个小角色,可能还要“资源置换”,甚至忍受性骚扰。而群演日均收入仅100~300元,却要承受12小时~16小时的高强度工作。
尤其是职务、名气、地位、资源不同,手中捏着的砝码都不一样——比如,原则上说“剧本是一剧之本”,实则不然,导演、制片人、演员、资方等等“动手改剧本”是“常态”,“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曾经某部播出前很被看好的古装剧,某位知名女演员就“按照自己的深刻理解”,将卷入权斗的大女主“魔改”成了“单纯白莲花”,最终该剧豆瓣评分仅有6.2分。又比如,导演应是创作的灵魂人物,但人红、流量大的演员却能反过来“指挥”导演、排挤其他演员。曾有某真人秀导演为了讨好当红小歌星,每天在片场端茶倒水伺候,对于频繁休息、特殊照顾等不合理要求全程配合。而老戏骨何赛飞,在某部戏已演了2/3时,竟然被制片人要求“给某流量演员让戏”。
“谁有名,谁说了算”的“游戏规则”,让“出名”成为底层从业者最核心、最迫切的追求,不遗余力地抓住任何一个“向上爬升”的机会。而权力的不对等,导致他们为了一线生机,不得不接受“全方位奉献”的非分要求。然而,掌握资源的顶层者反而将这种奉献视为理所当然,并作为“性价比”考量的标准。当专业价值被廉价收买,压榨变成了“给你机会”,剥削披上了“赏识”的遮羞布,职场公平自然荡然无存,更谈何职业尊严。
更有毒的是,这种不公往往被包装为成长必经之路,“新人就该吃亏”“机会比钱重要”“跟着大师干总有出头日”成为“行业共识”。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口头约定”和契约缺失,让权益纠纷成为高频事件。此次纷争中,尽管“古二”晒出了2019年《乱世佳人》的剧本封面、与王家卫的剧本沟通记录,但缺乏明确的署名协议和薪酬约定,仅能证明自己“有份参与”,其他诉求恐怕难以实现。
正所谓“法律的归法律,人情的归人情”,倘若将“人情关系”置于“规则契约”之上,以“圈子信任”替代法律保障,一旦利益冲突爆发,只能靠“微博升堂,舆论断案”,最终结果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场“名导”与“小卒”的纷争犹未尘埃落定,孰是孰非尚难决断,唯一能确定的是,没有真正的赢家。“古二”身患罕见病,健康每况愈下,且无合同傍身,维权“道阻且长”;“大师”王家卫口碑遭重创,《繁花》风评亦受波及;秦雯的荣誉蒙上“枪手”阴影,或有法律风险亦未可知。
权力边界不清,必成大患;规则形同虚设,终毁所有。健康的行业生态,必然要建立在权益对等、规则清晰的基础之上。影视文化的繁荣,从来不倚仗个别“大师”、少数“光环”的“照亮”;靠的是完善的法律保障来激发全体创作者生生不息的活力。只有每一份热爱都被尊重,每一分付出都有回报,每一部作品都能署名,每一个从业者都无须在尊严与机会之间挣扎,行业才能真正走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