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洪剑儒
近年来,在双方领导人的战略引领下,中国同东盟深入开展互利共赢合作,经贸关系日趋紧密,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最具活力的典范。在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支持国内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经贸合作开展更大力度的开放试点,不断提升双方开放合作能级。
对此,受访专家表示,当前我国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经贸合作的高水平开放已取得丰硕成果,为双边经贸发展注入强劲活力。未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应坚持因地制宜,持续在数字贸易、绿色经济、跨境产业协同等领域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双边开放合作能级不断提升作出新的贡献。
制度创新探索硕果盈枝
“从部分代表性实践看,我国自贸试验区与东盟的合作正从通关便利向产业链协作和规则衔接深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灿雷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举例道,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探索中越跨境运输双向载货,减少车辆空返,相关改革使通关时间压缩30%以上、运输成本降低25%;上海自贸试验区突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交换系统,完成与新加坡“一次申报、双边通关”试点,减少了重复填报;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依托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将燕窝进口、检测、加工、研发与销售串联起来,集聚了23家燕窝企业,推动东盟特色资源与中国加工、消费市场对接。
“这些探索说明,制度创新能够把区位和市场优势转化为企业可感知的效率与成本优势。”刘灿雷说。
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告诉国际商报记者,当前,我国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的创新成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规则互联互通不断加强。“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涵盖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等多个合作新领域,而这些领域的探索实践在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过程中率先落地。”张建平举例道,广西自贸试验区针对中越跨境物流长期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痛点,以中国快递标准为基础,联合越南谅山省相关部门及中越物流龙头企业,共同制定了3项中越双语团体标准,推动两国跨境物流效率大幅提升。
此外,张建平还谈到,中国与东盟在数字贸易等领域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他举例称,广西自贸试验区在跨境电商方面,打造“直播+供应链+分单通关”融合模式,赋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在数字金融结算方面,首创“银行直连+支付机构”双轨结算模式,有效兼顾了大额贸易的安全稳定与小额支付的灵活便捷;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出台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充分发挥广西面向东盟的产业及资源等优势;在数据平台赋能方面,推出“中马证照通”平台,让原本耗时两周的异国驾照认证压缩至10分钟,成本降低超90%。
开展更大力度开放试点
刘灿雷认为,我国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经贸合作开展更大力度开放试点,应在已有探索基础上,着力突破跨境规则衔接和全产业链协同中的堵点。各地应结合产业优势和东盟不同国家的市场需求,明确试点对象与具体问题。例如,广西、云南可依托沿边优势,围绕特色农产品深化检验检疫、质量追溯和跨境加工协作,推动通关便利向全链条增值延伸;上海、广东等地可发挥制造业和专业服务优势,在国家授权及双边合作框架下,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领域检测认证合作,减少重复检测和合规成本;数字贸易基础较好的片区,可推动电子单证在通关、物流、结算等环节衔接使用,探索与东盟伙伴的数据跨境合规协作。
此外,刘灿雷还建议,应将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合作方向细化为可操作的试点项目,推动成熟经验扩大适用范围,让更多中小企业受益,以交易成本降低、产业附加值提升检验改革成效。
张建平表示,各地自贸试验区应该因地制宜、错位发展,以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制度框架,在数字贸易、跨境产业链协同、绿色经济、规则标准互认等领域加大探索力度。
在数字贸易方面,各地自贸试验区可借鉴广西自贸试验区推出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模式,探索建立面向东盟的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机制,推动“AI+金融”在跨境支付结算等场景中的应用。在跨境产业链协同方面,各地试验区可依托“两国双园”、跨境产业园区等载体,构建“研发和精深加工在国内、种养和初级加工在东盟、市场面向全球”的跨境产业链模式。
在绿色经济和规则标准互认方面,各地自贸试验区可优先在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电子设备、特色农产品等中国优势产品品类上,推动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绿色标准互认,从而将其转化为双方合作的产业优势。
“此外,建议各地自贸试验区搭建更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以降低其规则利用的门槛。”张建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