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范围。
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2025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等供给能力。
2025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液体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的通知》,围绕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生物燃料乙醇、绿色甲醇、绿色合成氨等绿色燃料,部署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推动绿色液体燃料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2025年8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规划建设绿色氢氨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产业。重点在风光开发潜力大、生物质和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推动在煤化工、冶金等重点领域应用,促进产业耦合发展。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
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绿色燃料发展报告(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