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欧盟与非洲国家清洁能源合作的政策、目标及现实困境,可为我国与非洲国家推进能源转型合作提供启示。
欧盟清洁能源方案在非洲遇冷的核心症结,在于其政策过于激进,忽视了非洲的发展现状。氢能项目投资周期长、见效慢,难以有效缓解非洲迫切的能源贫困问题,反而会被质疑将非洲当作欧洲绿色规则的“试验田”。
中非能源合作应立足非洲发展实际,重视非洲国家开发清洁能源的长期愿景,理解其现阶段通过包括传统能源在内的多元方式解决能源贫困、推动工业化的现实考量。在此基础上,“小而美”合作项目具有独特优势:规模适中、落地迅速、惠及面广,能针对性解决非洲偏远地区的用能刚需。如2023年竣工的马里太阳能示范村项目使上万民众直接受益,实现了减贫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双重目标。
非洲清洁能源投资缺口巨大,非洲国家倾向简化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拨付,以满足融资需求,而我国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和项目成本方面有明显优势,能有效降低非洲国家大规模部署清洁能源的技术门槛的成本压力。
当前,非洲国家债务压力持续攀升,2022年非洲平均债务占GDP的比重较2013年翻番,从30%增至60%。部分国家配套资金承压能力有限,甚至可能被迫优先开发化石能源,以换取短期外汇收入,进而挤占可再生能源的投资空间。因此,我国在扩大对非清洁能源投资时,应将国别调研作为前置条件,精准识别非洲国家的债务可持续性与项目现金流保障能力。将前期研判做足做实,可避免合作预期偏离实际,确保每笔投资都能转化为非洲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中非同为“全球南方”的重要成员,应在全球气候变化与能源治理议题上加强合作,增强“全球南方”国家的制度性话语权。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双方应在气候与环境治理的关键议题上形成合力,推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走向公平公正,反映“全球南方”的利益与诉求,防止“全球南方”国家的自主发展空间被外部不合理规则挤压。
与此同时,随着清洁能源领域的大国竞争日趋激烈,中非还需警惕能源议题被地缘政治“工具化”的风险,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在清洁能源转型进程中对外合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