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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报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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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5版:中国石化报05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和同比增速 我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数据

    □任佳宁 王胜春 张 远 张 静

    绿色金融概念的诞生

    绿色金融的提出和发展,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相伴而生。

    早期阶段,发达国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主要依靠国际组织的自觉行动。2003年,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荷兰银行等10家银行宣布实行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或投资时,对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项目在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15年9月25日,193个会员国共同通过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包含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规划了2015年至2030年的全球发展路径。绿色金融被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尤其是实现环境相关目标(气候行动、清洁能源、可持续城市等)的关键助推器和融资保障。

    国内外相继发布了较为权威的绿色金融定义。国际上,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提出,绿色金融是指能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这些环境效益包括减少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体现其协同效应等。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随着我国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度陆续发布,绿色金融成为上述概念中界定范围最清晰、鼓励支持政策最明确的金融概念,并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被纳为五篇大文章之一,充分凸显了其国家战略地位和意义。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历程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经历了从萌芽、探索、政策框架形成到全面推广的过程。

    萌芽阶段(2007~2012年):2007年,中国银监会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为绿色金融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2008年,随着全球碳金融市场兴起,赤道金融和碳金融正式进入我国。国家环保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探索起步期(2012~2016年):2012年2月24日,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过程中应当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在政策层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政策框架形成与落地实践阶段(2016~2017年):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我国首个系统性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了新阶段。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我国绿色金融全面推行进行试点探索。2017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推广与深化阶段(2017年至今):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写入“绿色金融”,将其纳入党的执政方略,标志着绿色金融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几年,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形成绿色金融制度体系

    我国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15年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我国绿色金融首份顶层制度设计文件当属2016年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列为重点工作,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

    2024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2024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5年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绿色金融领域政策文件相继发布,对统一全社会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规范及支持具体绿色产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认定趋于统一

    绿色产业支持目录是政府制定绿色产业政策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形成政策合力,推动绿色产业快速发展。这些目录还可为金融机构提供参考,引导其加大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和投资力度,推动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2019年我国出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对绿色产业的界定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六大类。2021年我国出台《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首次将我国绿色债券的标准进行了统一。2024年出台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主要内容涵盖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多个关键领域和具体产业。

    2025年6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发布,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标准进入“大一统”阶段。其核心变化体现在:一是首次统一绿色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数绿色金融产品的认定标准,解决了长期困扰市场的标准不一问题;二是新增“绿色贸易”与“绿色消费”两大一级目录,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从生产端延伸至贸易端和消费端,基本覆盖了绿色产业链的全过程;三是标注碳减排贡献,新目录对项目进行了“√√(直接碳减排效益)”和“√(低碳赋能贡献,即间接减排效益)”的标注;四是强化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在设备能效方面提出更定量、更严格的要求,同时删除了“煤炭清洁利用”等颇具中国特色但在国际上存在争议的类别,明确了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边界。

    市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在“双碳”大背景下,我国绿色金融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业务场景也不断丰富。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包括融资类产品、投资类产品、保险类产品和碳市场类产品。其中,融资类产品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融资工具;投资类产品包括绿色股权投资、绿色产业基金等;保险类产品包括清洁能源类、绿色交通类产品等;碳交易市场的产品包括碳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以绿色信贷为主的市场体系。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约42.4万亿元,同比增长22%,增速显著快于其他贷款。按照央行的统计口径,我国绿色贷款在人民币贷款中占比超过14%。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1.38万亿元。

    据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国绿色低碳转型债券数据库统计,2016~2024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从2018亿元扩大至6833亿元,年均增长16.5%。截至2024年底,我国绿色债券存续1868只,债券余额合计2.2万亿元。如果考虑非贴标但实际投向绿色领域的债券,则整体“投向绿”债券市场规模超过6万亿元。

    绿色保险负债端主要是提供绿色保险的产品及服务,资产端则是保险资金在绿色领域的投资应用。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4年末,我国绿色保险保费收入达333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超330万亿元。

    此外,我国绿色金融租赁、绿色投资等市场也在蓬勃发展,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对绿色产业发展支持作用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