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丰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长
石化行业应积极探索低值废塑料的稳定供应,尽快制定推出产品标准,建立本土的认证体系,明确产品的鼓励方向。
鼓励低值废塑料化学再生。废塑料化学再生无论在资源节约、环境效益、碳减排和经济性上均优于焚烧。此外,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能力已经过剩,企业多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未来随着补贴的“退坡”,垃圾焚烧发电的经济性将逐渐变差,企业也面临着转型发展问题。水泥行业使用的垃圾衍生燃料,其化石基部分燃烧产生的碳排放未来也有可能被纳入碳交易体系。因此,不论从政策趋势还是经济性角度看,低值废塑料未来用于化学再生是大势所趋。废塑料化学再生企业应积极与焚烧发电企业、装修垃圾分选企业等合作研究探索废塑料的合理利用途径。
从快从严制定废塑料化学再生产品标准和行业规范。随着我国废塑料化学再生项目逐渐落地及产能增长,应尽快制定推出相关产品标准,促进废塑料热解油等废塑料化学回收产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为了产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也有必要从严制定化学再生产业相关产品标准和行业规范,避免废塑料“土法炼油”等存在环保问题的项目“鱼目混珠”骗取补贴、扰乱市场。
尽快建立以质量平衡法为基础的认证体系。我国的废塑料基数大,产业链特点与其他国家也存在区别,不应当简单沿用国际上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体系,而是应当“另起炉灶”,根据我国国情推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支持引导政策并建立自主认证体系。根据国外已有经验,质量平衡法是推动废塑料化学再生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政策实施或标准履约、享受各类激励措施的前提。质量平衡法的三种可持续性份额分配方法及产品方向的选择需要依据国情而定,建议在我国废塑料化学再生产业建立的初期阶段优先选择使用自由归因法,在更大范围内鼓励废塑料化学再生产品的使用。考虑到质量平衡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应加大宣传力度,推动该方法在业内快速普及,以推动废塑料化学再生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更大范围的废塑料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