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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石化报

中国石化报

日期: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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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中国石化报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者按: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部署,中国石化于8月25日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雷霆行动”,组织各企业以雷霆之势对安全隐患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筑牢安全防线。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为确保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和下半年安全生产,结合中国石化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结合中国石化实际,在全系统立即开展以生产现场操作和施工作业为重点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雷霆行动”。“雷霆行动”:一要突出“快”,迅速行动起来;二要突出“识”,防微杜渐、突出本质安全,对安全制度和设备再梳理、再检查,做到安全通道规范化、安全警示标识醒目化、提示用语清晰化;三要突出“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四要突出“全”,安全排查无死角;五要突出“硬”,强化措施执行力;六要突出“严”,形成强大问责震慑。以雷霆之力狠刹“三违”歪风,以雷霆之势对安全隐患进行再起底、再排查、再整治,以雷霆手段从严、从快、依规问责,坚决筑牢安全根基。

    二、工作安排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前期已经下发的《关于开展反“三违”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实习、培训、参观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钢格栅板等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腐蚀防控工作的通知》统一纳入本次“雷霆行动”工作内容,一体化推进落实。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2025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轮自查,之后持续自查自改至12月底,工作压茬推进。各企业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扎实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

    第二阶段:总部督导检查阶段。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党组领导对分管范围的重点企业、指导的重点监管安全风险进行督导,健康安全环保管理部和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对所属企业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深化整改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底,各企业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化整改提升。

    三、重点排查内容

    (一)企业自查。

    企业要充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扎实开展反“三违”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三大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劳动纪律)检查考核。检查范围要覆盖到所有生产和施工现场,对照“雷霆行动”专项检查表,落实以下10个方面的重点排查内容。

    1.严查安全警示标识管理。按照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加强高危作业场所安全标识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检查工作:

    (1)查安全警示标识有无缺失,重点检查是否应设未设;

    (2)查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合规,重点检查相关标识图形、颜色、内容是否合规;

    (3)查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有效,重点检查相关标识的完好性;

    (4)查安全警示标识张贴位置是否恰当,重点检查是否醒目;

    (5)查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维护到位,重点检查是否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2.严查炼化装置工艺安全风险防控。

    (1)查炼化装置工艺安全控制措施的合规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紧急切断、动设备安全保护、高压串低压防护、化学品聚合风险、安全泄放、高危细分领域(过氧化、硝化、氯化)安全控制、工艺安全事故教训等;

    (2)查工艺安全管理。重点关注工艺纪律、工艺防腐、报警管理、联锁管理、盲板管理等是否满足集团公司相关要求;

    (3)查典型事故装置的工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检查常减压、焦化及乙烯裂解装置。

    3.严查设备泄漏风险管控。

    (1)查设备状况。重点关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小接管等是否存在不合规、带病运行的情况;

    (2)查设备腐蚀风险。重点关注在工艺防腐、选材、建立腐蚀基础资料、腐蚀监检测、内外腐蚀排查及问题整改等方面是否满足集团公司相关要求;

    (3)查密封和泄漏管理。重点关注关键动静密封及泄漏风险是否进行有效排查和管控;

    (4)查典型装置。重点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常减压、加氢、环氧乙烷装置设备及安全保护措施完备情况。

    4.严查建设项目施工管理。

    (1)查施工范围及分包管理。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项目,是否存在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问题;

    (2)查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重点关注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关键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履职能力是否达到项目要求,监理履职是否到位;

    (3)查危大工程及特殊作业过程管控。重点关注涉危大工程项目是否编制方案并已审批或专家论证,特殊作业各项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查项目各阶段交接验收情况。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项目是否达到标准即验收交接,是否存在甩项交接,是否存在“三查四定”问题未达到整改要求就机械竣工、验收交接,是否存在未达到中交验收标准就验收交接、投料试车,是否存在各交接界面不清、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

    (5)查开工管理。重点关注是否对开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机械竣工(中间交接)后,是否按照在运装置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施工尾项和装置开工协调工作,是否严格组织PSSR工作,是否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就引入介质,是否针对装置交出、引入危险介质等关键步骤执行确认制度,开工期间是否有领导紧盯现场指导开工操作。

    5.严查装置检维修过程管控。

    (1)查施工准备。重点关注检维修各类方案是否按要求编制、审批,是否开展安全交底确认、安全交出条件确认,是否存在多个运行周期未进行完好状态确认的设备设施;

    (2)查施工过程管理。重点关注个人防护、作业安全措施、安全条件是否完备,作业过程是否按制度执行,是否开展检查巡查,监管是否实现全覆盖;

    (3)查能量隔离。重点关注盲板抽堵作业开展情况,是否确定盲板负责人,核实盲板抽堵情况和盲断效果;

    (4)查“双边”作业。是否制定高风险作业清单,是否实现信息化报备,作业计划风险总值管理和在线远程视频监控机制是否建立,作业预约和作业许可是否严格落实;

    (5)查装置开工。是否严格审核开工方案,工艺流程是否进行三级检查确认,联锁是否全部投用,盲板是否有专人负责并核实状态。

    6.严查钻完井现场施工管理。

    (1)查设备设施缺陷。是否存在栏杆不全、孔洞未封、梯子不稳、吊点缺失以及设施破旧磨损严重仍在使用等问题,是否存在电气系统老化、绝缘破损、随意搭设等问题;

    (2)查工程技术管理。重点井是否有专家现场指导,是否严格执行井控17项基本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坐岗问题;

    (3)查施工过程管理。是否严格落实特殊作业许可管理,是否存在条件不具备强行起钻和下套管作业,搬迁安作业是否编制工作方案,是否有全程安全监管。

    7.严查危化品运输及装卸环节安全管控。

    (1)查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和制度承接落实情况。是否承接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是否结合企业运输业务涉及类型(如统购统销、自产自销、客户自提以及内部物料互供、移库等),明确了相应的托运、承运、装卸或属地安全责任划分;

    (2)查危化品承运单位(包括自有运输单位和签约承运商)运输过程风险管控情况。是否按照总部文件要求,将承运单位及其运输载具纳入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线上动态监控(包括卫星定位和主动安全数据接入率是否达到100%),是否建立了高风险报警闭环查改机制;

    (3)查承运商及其载具的安全评估审查情况,双方合同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以及企业对签约承运商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效果,包括危化品装卸及车辆进出厂环节的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等。自2025年7月1日起,是否在承运商准入到期后或计划新签承运商时,按照集团工单安公〔2025〕36号文开展安全评估;

    (4)查装卸规章制度。是否对人员和车辆进行备案,是否制定装卸车操作规程;

    (5)查装卸过程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卸车操作规程,是否严格落实车辆预约、装卸联锁管理要求;

    (6)查装卸设施。是否定期检查装卸车设备设施的完好性。

    8.严查油气管道安全管理。

    (1)查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整治。是否开展了老旧管道和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排查评估,问题隐患是否按期整改;

    (2)查管道外部及本体隐患整治。是否对管道占压、间距不足、不满足标准规范的交叉穿越等外部隐患,以及管体缺陷超标、埋深不足、腐蚀防护系统有效性不足等本体隐患建立清单;

    (3)查法定检验和内外检测。是否定期开展检测,是否有效落实了合于使用评价报告或完整性评价报告给出的缺陷修复建议。

    9.严查海上和煤矿安全管理。

    (1)查海洋石油“1222”长效机制。是否有效推动长效机制落实落地,是否对涉海施工作业开展全面风险辨识,是否对远距离拖航、高温高压钻井、平台弃置、CB6A倒伏井治理等重点施工作业实施提级管理;

    (2)查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按要求开展全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制定落实重大灾害防治措施,是否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10.严查自然灾害防范管理。

    (1)查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职责划分。是否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职责,是否有效承接集团公司自然灾害防范管理规定和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查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是否结合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建(构)筑物以及所属作业人员分布区域的季节性灾害风险特点,组织对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开展动态排查防治,并纳入企业风险隐患清单;

    (3)查汛期强降雨、强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响应处置情况。是否建立了临灾预警“叫应”反馈机制,是否提前备足相关应急物资(包括应急通信装备等)并精准投放,是否编制了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较强的专项应急预案,预案是否明确了停产撤人、停止作业的标准以及防范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具体措施,是否开展了专项演练等。涉及汛期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落实了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九条硬措施;油品销售企业要重点关注金属结构罩棚垮塌风险,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4)查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和防治情况。存在地灾风险或位于地灾易发区的企业,是否开展了周期性调查评估,是否针对风险评估等级及时采取了分级防治措施,是否应用中国石化地质灾害风险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入册和动态管控。

    (二)总部督导检查。

    2025年HSE大检查各检查组代表总部对企业“雷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公司HSE督查组对重点企业“雷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以下三个方面:

    1.严查工作部署。各企业是否及时部署安排“雷霆行动”,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参与检查、听取工作汇报。

    2.严查组织落实。各企业是否认真开展排查,是否做到各层级、全覆盖,是否存在避重就轻、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情况。是否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同类隐患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存在生产压力大而冒险生产的情况,是否存在明知有重大隐患而隐瞒不报的情况等。

    3.严查考核问责。各企业是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考核问责,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力的情况是否考核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理解国务院国资委“雷霆行动”的重大意义,要有时代责任感和行动紧迫感,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安全稳定大局负责的态度,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领导引领。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在自查,关键在企业,各企业要立即部署,迅速开展,充分发挥主要领导带头作用。各级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靠前协调,排查行动要走进生产一线,实地查看生产设备运行、作业流程、现场施工等情况,精准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切实做到真查隐患、查真隐患,不回避隐患。

    (三)强化组织协调。

    1.各事业部、专业公司要结合本板块风险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按照“全面覆盖、深度融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参考《“雷霆行动”专项检查表》完善本板块检查内容,指导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同时要协调好“雷霆行动”与年度HSE大检查一体推进,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自查自改和事业部现场检查工作。

    2.对已经开展和安排的易燃易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双防平台下发)、钢格栅板等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反“三违”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查出的问题要纳入本次“雷霆行动”范围统一研判和整治。

    (四)做好督导检查。

    集团公司HSE大检查各检查组和HSE督查组要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将本次“雷霆行动”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各企业要正确认识特殊时期开展的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积极配合总部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总部督查期间严禁停工迎检、停工逃检,并要主动暴露自查发现的问题。

    (五)强化考核。

    1.本次行动开展情况要纳入企业过程绩效考核,对排查不深入、走过场,自查没问题督查问题一大堆的企业,总部不但要加大扣分力度,企业领导还要做出解释说明。

    2.对存在严重违章、违反保命条款的企业,集团公司将进行约谈。

    3.对行动期间发生一般C级以上事故的企业,“一把手”在集团公司相关会议上作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