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 李冰凝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并提出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等。
体育总局近年来公布了多项规章,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育政策法规体系,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提供了基本政策保障。但在文件制发、管理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协调联动,确保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系统集成、协调配合,着眼体育改革发展大局形成合力、同向发力,取得实效。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中央、国务院最新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政法司对体育总局现行有效的所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涉及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152件)进行全面集中审查。
本次集中审查采用部门自查和第三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相关部门单位综合本部门单位自查报告和第三方机构意见,拟定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审查重点包括:1.是否符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精神和要求;2.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文件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失效,或文件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代替的情况;3.是否存在调整对象已消失或改变、有效期已过、所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以及年代久远未进行过修订、虽现行有效但实际并未执行的情况;4.是否符合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以及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体育强国建设需要;5.是否符合合法性审核的要求;6.是否符合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的要求,即文件是否可能产生收缩效应、是否对市场预期有不利影响等;7.是否与扩大对外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8.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9.是否符合为基层减负的要求;10.是否存在不同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交叉重复或者前后矛盾的情况;11.是否存在内容符合规范性文件的特征但未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未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的情况。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依法治体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体育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集中审查,对总局现行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为下一步开展制度建设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