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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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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医药报

【依法实施药品GMP】制药企业产品投诉管理流程

日期: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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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法治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制药企业经营过程中,会收到市场端因产品质量缺陷及其他各类问题引发的客户投诉,因此企业需建立完善的投诉管理操作规程。结合投诉类型、企业组织架构的差异,可对投诉管理具体流程进行合理适配调整,规范化开展投诉接收、核查、处置、归档等工作。

投诉信息的接收

投诉信息接收是指客户投诉从企业对接联系人,流转至企业内部投诉管理部门的过程,具体分为两个环节:

第一,客户向企业联系人发起投诉。客户可通过来访、电话等渠道,向企业对接联系人提出投诉。针对口头投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提供书面确认,规避沟通偏差、信息遗漏等问题。

第二,投诉流转至企业投诉管理部门。企业对接联系人在接收、知悉任何产品投诉后,需在制度规定时限内,将投诉信息移交至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管理专员需依据标准流程,完成投诉信息的核实、登记工作。

企业接收投诉后,需第一时间向客户出具初步反馈,反馈内容主要包含:确认投诉信息已接收、核实信息完整性;说明投诉样品获取情况及所需照片资料;告知是否需要客户补充相关信息;同步告知调查工作已启动,明确后续详细反馈的预计时限。

投诉信息的收集和分类

投诉管理部门接收投诉后,首先核查投诉信息的完整性、清晰度,判断现有信息是否足以支撑开展有效调查。若客户投诉描述模糊、信息零散,无法明确问题批次、具体异常情况,需由一线对接部门主动与客户沟通,补齐基础信息,为后续调查工作做好铺垫。如需客户补充信息,应尽量在初次反馈阶段同步提出。

质量管理部门需依据企业既定投诉分类标准,完成投诉类型判定。投诉处理过程中,若需重新判定投诉类型、转入专项调查流程,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投诉调查和影响评估

待投诉信息收集完整、确认有效后,投诉管理部门需将投诉记录及相关资料,同步至一个或多个关联部门,正式启动投诉调查工作。

各涉调部门需调取运货单、销售记录、检验报告、批生产记录等全部相关文件,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各部门从投诉问题的各类潜在诱因切入,排查问题根本原因,评估产品潜在质量风险,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反馈至投诉管理部门。

针对质量类投诉,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统筹调查工作,全面排查产品潜在质量缺陷。调查范围需覆盖投诉问题的根本原因、潜在诱因及所有受影响产品批次,具体核查方式根据投诉类型适配调整:检验类投诉需复盘原始检验记录、复检留样,必要时要求客户寄回样品检测,或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核查;贴签类投诉需核查生产、贴签、仓储及运输全流程记录;超常规质量投诉需开展专项研究;运输途中产生的质量问题,需联动承运商协同调查。企业可根据投诉实际情况,开展额外检验、实验研究,精准判定问题影响范围与严重程度。

投诉管理部门需核查涉事批次及关联受影响批次产品的库存情况,若存在库存产品,需通知物料管理部门立即隔离存放,待后续调查处置。

若核实投诉事实不成立,可规范答复客户后闭环投诉、归档留存记录。对于无需调查的客户咨询,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可直接答复解释,无需启动调查流程,并明确备注免调查原因。

纠正和预防措施

投诉管理部门联合各调查部门,对投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分步推进处置工作:

第一,判定投诉合理性。经判定为不合理投诉的,由投诉管理部门出具答复报告,正式回复客户;经判定为合理投诉的,由责任部门联合各相关部门,结合产品发运、储存、运输特性及质量要求,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回收客户手中涉事产品、是否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第二,判定问题发生场景。若问题非企业内部原因导致,由投诉管理部门归档全部投诉资料,便于后续复盘评估;属运输损坏问题的,由物流部门向贸易商、经销商或承运商同步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属清关抽检导致的问题,由物流部门对接海关相关部门推进改进;其他第三方问题,同步落实对应主体的整改要求。若问题源于企业内部,需全面核查问题成因,制定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除涉事批次外,若问题诱因存在于其他产品批次,需对所有关联批次同步开展核查、落实整改。

针对所有有效合理投诉,企业需严格执行调查、风险评估流程,制定科学可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经审核通过后全面落地整改。企业需依托投诉管理体系,持续优化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客户答复

客户对初次答复存在质疑、进一步咨询的,企业需针对客户疑问开展补充调查,出具多轮补充答复,直至问题妥善解决、客户认可处置结果。经核实为产品质量投诉的,企业需依规落实客户换货、补偿等售后保障措施。

企业需结合投诉性质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判定是否需向监管部门报备。若出现生产失误、药品变质等重大质量问题,在落实处置措施的同时,需及时向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

存在受托生产模式的企业,需严格按照委托双方协议约定的权责,完成投诉接收、核实、调查、答复全流程工作,依规开展与客户、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报备工作。

投诉关闭

常规情况下,需取得客户对调查答复报告的认可反馈后,方可闭环投诉。针对不合理投诉,或经多次规范答复后客户无反馈的有效投诉,企业可设定固定时限,例如最终答复客户后1个月内未收到反馈,即可闭环投诉,完成全部记录归档留存。

投诉记录管理要求

投诉记录需完整覆盖从投诉接收至投诉关闭的全流程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投诉人/投诉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投诉接收人、接收部门及接收日期;投诉内容、投诉性质、原始投诉文件、产品名称、批号、数量、投诉分类等核心信息;投诉调查执行动作、执行人及执行日期;调查结果与结案日期;投诉对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客户答复内容、答复时间;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落实情况;涉事产品及关联批次的处置结果;客户补充诉求及反馈意见;投诉关闭时间及关闭依据。

企业需制定标准化投诉编号规则,由投诉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编号,实现投诉的精准识别、高效沟通及统计分析。同时建立投诉管理台账,保障各类投诉可快速查询、追溯。

文件和样品保存

所有投诉相关资料需统一归档留存,单份投诉档案至少包含:客户书面投诉资料(适用时)、投诉登记文件、调查报告及配套佐证资料、客户答复报告、客户最终确认意见(适用时)、投诉留存样品等。

投诉档案需严格遵循企业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归档,确保资料完整、便于查阅。

[摘编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编写,高天兵、郑强主编的《药品GMP指南(第2版)》系列丛书《质量管理体系》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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