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施细则
日期:06-30
本报江西讯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印发《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细化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提高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许可与备案管理、经营质量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五章37条。《实施细则》重点从三个方面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即:细化经营准入要求,明确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和贮存服务的企业等许可备案工作流程,细化场地设施、人员、文件管理的具体条件要求,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强化经营质量管理,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包括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活动持续符合要求;夯实监管责任,列出重点关注企业及重点关注事项,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强化风险管控。
根据《实施细则》,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江西省药监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检查计划,明确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级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市级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谭彩丹)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