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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贸易报

从“物流走廊”到“制度走廊”

日期: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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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7版:聚焦两会       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全国两会在“十四五”收官之后、“十五五”开局的重要节点召开。作为内陆开放的重要平台,西部陆海新通道也面临由物流通道向制度型开放载体加速转型的新任务。《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围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外贸发展、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等作出部署,这也为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服务效能、促进物流与贸易协同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稳外贸,靠“可用的制度”增强确定性

通道建设早期,“线路开通、班列增长、覆盖扩展”是主要叙事。但进入新阶段,企业更关心的是:能不能用、成本高不高、风险可不可控。若评价仍停留在硬件表征,就容易出现“通道很强、企业却用得不顺”的落差。我们将通道竞争力的分析重心,由传统的线路、规模和时效指标,进一步转向更能体现企业获得感的“制度可用性”框架:制度不仅要“有”,更要让企业“拿得到、用得起、看得见效果”。对外贸企业而言,跨境经营由贸易规则、物流组织、金融结算与法律保障共同构成,任何一环失效,都可能导致交易不顺、结算不畅和风险上升。

两会强调“稳外贸”,落到企业端就是降低不确定性,让交付周期更可控、综合成本更可算、资金周转更顺畅、纠纷处置更可预期。相关报告围绕稳定外贸发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增强物流与贸易支撑能力等作出部署。对西部陆海新通道而言,下一步更重要的,是把这些部署落实为可操作、可衔接、可感知的制度供给,推动通道由“运输通道”进一步升级为“制度走廊”。

政府工作报告围绕稳定对外贸易发展、扩大双向投资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作出部署。这说明,“稳外贸”的重点,已经不只是“保规模”,更在于提升制度供给的确定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时效提升明显,但“快了仍贵”的结构性张力存在

从2020年至2024年的面板数据与节点调研看,通道“走得通”“走得快”的能力显著增强。以铁海联运协同为例,重庆果园港在“内陆集货—港口集结—铁海联运—境外分拨”链条中发挥关键节点作用,班列频次增加、周转效率提升、装卸时间缩短。测算显示,2020年与2024年相比,整体运输时效提升约38%,为企业履约与供应链计划提供了更强的时间确定性。

但与此同时,企业端也反映:时效优势提升了,综合成本却仍高于传统海运。测算显示,新通道综合成本较传统海运高出约22%。这并不意味着通道没有价值,因为企业选择物流方案不仅看成本,也看时效、稳定性与风险;但如果这种差异长期存在,就说明问题可能不只是“运输贵”,更是“制度摩擦成本贵”。

对西部陆海新通道而言,硬件能力已形成基本支撑,下一步能否把“快”的优势转化为“好用”“常用”“愿用”的制度竞争力,将决定其对稳外贸的支撑力度。

制度摩擦成本:决定企业获得感的“隐性变量”

调研显示,企业综合成本除运输费用外,还包括单证办理、融资、合规和争议风险等成本。新通道成本较高的部分增量,往往正由隐蔽而累积的制度摩擦造成:单证重复提交与协同不畅带来的等待,会转化为滞港费、仓储费和库存占用;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与单证体系不匹配,会抬升融资成本;纠纷处置周期过长与执行预期不稳,则会推高合同定价中的风险溢价。

为便于政策对接,我们将制度摩擦概括为四类:规则理解与适用成本、流程重复与信息不共享成本、金融风险溢价成本、争议解决与执行不确定性成本。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摩擦具有明显的结构性不均衡,中小企业承担的成本更高,更难把通道的时效优势转化为成本优势。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为压降制度摩擦、增强企业获得感提供了鲜明政策导向。

从“制度供给”到“制度可用”,四个维度决定通道新竞争力

围绕企业跨境经营的关键制度触点,进一步看,通道国际合作水平可具体归纳为四个制度维度。

一是企业出海。关键不在于政策“有没有”,而在于企业能否把政策转化为行动:是否有一站式咨询与合规指引、可复制的落地路径和产业链协同机制。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对地方开放平台而言,关键在于把国家层面的开放部署转化为企业看得见、接得住、用得上的行动方案。

二是物流服务。在硬件既定条件下,制度是否能减少等待、减少重复、提高稳定性,直接决定“快”的有效性。案例跟踪显示,企业认可通道时效优势,但单证标准不一、信息衔接不足造成的等待与重复提交,会直接抵消“快”的体验,并以滞港费与库存占用形式抬升综合成本。

三是跨境金融。跨境金融是通道制度竞争力的“现金流接口”。调研与测算显示,2024年跨境结算中美元仍占主导,人民币占比有所提升,但数字人民币占比不足5%,说明数字金融工具尚未嵌入主流程。企业的痛点不在于“有没有金融产品”,而在于能否在通道场景中顺畅使用。两会有关部署强调,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对外贸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这意味着跨境金融不能停留于“有产品”,而应进一步走向“有场景、可衔接、能闭环”。

四是商事法律。商事法律维度的本质,是为企业提供“可预期的退出机制”。2026年1月调研显示,重庆已形成面向东盟、辐射“一带一路”的争议解决能力供给:2024年受理社会案件113件,同比增长117%,标的总额55.8亿元;涉外仲裁标的额居全国第六,总体标的额排名全国第八,并与20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裁决承认与执行机制;同时配套发布《中国—东盟国际商事仲裁指引》,建设多语种智能仲裁系统,推动电子送达与区块链存证应用。

但企业更关注的仍是结果是否可执行、成本是否可控、周期是否可预期。涉外纠纷平均耗时约186天,直接影响企业签长单、做赊销的意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涉企执法和服务保障机制。对通道而言,商事法律服务不只是“善后机制”,更是企业交易决策的重要预期基础。

把制度工具做成企业可调用的“组合产品”

调研表明,制度摩擦之所以难以通过单一部门改革消除,是因为它常发生在制度边界处:物流与金融的边界、金融与法律的边界、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边界、线上系统与线下流程的边界。边界摩擦一旦出现,会在链条中多次叠加并放大,最终形成企业感知的“贵、慢、不确定”。因此,制度升级的关键不在于局部优化,而在于跨边界协同与闭环建设。

可将“制度走廊”理解为由三层结构构成的复合型制度体系。

第一层是基础规则与流程的“低门槛可操作”。要将RCEP等规则从“文本供给”转为“操作供给”,形成行业化、场景化指引;推进一单制、单证互认、口岸协同等流程标准化;将合同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送达条款等做成可嵌入模板库,提升企业合同设计能力。

第二层是制度工具嵌入,形成“物流—金融—法律—数据”的闭环。要以可信数据与标准化单证提高金融认可度,压降风险溢价;推进数字仲裁、多语种系统、电子送达与区块链存证协同运行;探索“金融—仲裁—数据”联动的制度产品化路径。

第三层是制度信号强化,对外释放稳定预期。要提升执行信息可获得性,形成可公开的案例与统计口径;明确仲裁—司法衔接机制清单,压缩执行摩擦;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框架,将仲裁服务便利度与有效性纳入制度竞争力指标体系。

这一升级思路,与两会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部署具有一致性。制度走廊建设并不是对原有物流走廊建设的替代,而是对其进行制度兑现、功能放大和开放升级。

两会看通道,关键在“把硬件优势兑现为制度竞争力”

2026年全国两会释放出鲜明信号: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稳外贸、促开放、强合作,关键要在复杂外部环境中提升发展的确定性和制度供给的有效性。从相关报告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部署来看,西部陆海新通道需要进一步提升制度供给能力,更好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

对西部陆海新通道而言,关键不在于再建一条更长的运输线路,而在于把已有的硬件优势转化为企业可感、可用、可持续的制度优势。调研发现,通道时效明显提升,但在成本结构、规则适用、金融嵌入和纠纷处置等方面仍存在制度摩擦,直接影响企业使用意愿和风险预期。只有让制度更顺畅、流程更清晰、成本更可算,推动通道由“物流走廊”向“制度走廊”升级,才能夯实“稳”的基础、打开“进”的空间,使西部陆海新通道真正成为内陆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支撑。

(作者系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副教授,重庆交通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