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羽蝶 特约评论员 谢朝武
本次试点立足行业实际,在制度设计、评价体系、流程规范等方面亮点突出,旨在构建一套规则统一、指标科学、过程规范、可落地推广的行业信用治理新模式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新疆等12个省(区、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地区。此次试点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激发旅行社行业内生动力、推进文旅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当前,我国旅行社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大众旅游需求持续释放,旅行社在整合旅游资源、衔接市场供需、服务大众出游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消费者对旅游品质和个性化服务的期待不断提升,推动旅行社产品从传统跟团游向自由行、定制游、研学旅游等多元形态拓展。然而,长期积累的低价揽客、虚假宣传、强制消费、履约失信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治,同质化低价竞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依然突出,严重制约着行业健康发展。传统监管模式多依赖事后查处,难以从源头防范风险。在此背景下,文旅部门启动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以信用治理创新破解监管难题,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试点立足行业实际,在制度设计、评价体系、流程规范等方面亮点突出,旨在构建一套规则统一、指标科学、过程规范、可落地推广的行业信用治理新模式。
首先,试点样本广泛,12个试点省份横跨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六大区域,既涵盖了文旅产业集聚、市场活跃度高的东部发达地区,也包含了文旅资源富集、业态特色鲜明的中西部及边疆地区。
其次,评价机制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兼顾客观性与全面性。量化评价由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专项评价构成,前者对接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后者围绕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履约表现等设置指标。综合评价结果划分4个信用等级,层级清晰、辨识度高,为差异化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明确依据。
最后,实施流程严谨,评价工作统一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和质量管理系统开展,确保流程标准化、数据管理规范化,畅通信用信息查询、异议申诉渠道,构建起全过程可追溯、可纠错的评价机制,有利于保障信用评价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在净化市场生态、推动行业转型、保障消费者权益、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其一,有利于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分级分类精准治理。实施信用评价有利于将监管触角延伸至事前、事中环节,有利于对旅行社实施差异化监管,例如,对高信用企业减少检查频次、给予政策激励,对低信用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这既是对传统监管方式的改进,也是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的具体举措。
其二,有利于抓实企业诚信建设,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信用评级有利于助推诚信经营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倒逼旅行社摒弃低价内卷的粗放“打法”,把资源投向产品迭代优化、服务提质升级与履约能力建设,自觉恪守合规守信经营准则。依托信用评价,可树立正向激励导向,引导行业破除同质化低价博弈,转向品质价值竞争,以诚信底色护航企业稳健发展。
其三,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信用评价结果公开共享,可为游客甄别优质合规旅行社提供参考,帮助游客规避消费陷阱、降低出游风险。透明化的信用监督体系倒逼旅行社规范服务标准,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持续营造安全、放心、优质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其四,有利于打破地域监管壁垒,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一规范的旅行社信用评价体系,将推动跨区域信用结果互认互通,消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这既是监管模式的创新升级,也是完善现代化旅游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全链条、可追溯的信用监管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良性行业生态,有助于畅通旅游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赋能全国旅游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当前,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各方协同发力。
首先,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旅行社信用评价工作,及时打通公共信用数据与行业数据通道,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数据质量问题,为旅行社信用评价提供高质量数据集,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旅行社信用评价奖惩清单,为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利用提供基础。
其次,旅行社企业要主动转变经营理念,牢固树立信用第一意识,对照评价标准补齐经营短板,以诚信经营打造品牌口碑,以服务质量提升信用水平。
再次,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作用,通过协会力量引导全行业重视信用评价工作,可通过政策解读、合规培训与经验交流等方式,引导全行业自律自强。
最后,要全面公开信用评价结果,畅通媒体与公众监督渠道,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自治的多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