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数字消费 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
日期:09-25
本报讯(记者 夏冬阳)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
在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提升数字服务消费,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等相关场所,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多元化消费场景。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开发和共享。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创新表现形态,推出更多融入博物馆藏、非遗元素的数字文创。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等“智慧+”新内容。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化发展,创新“微短剧+文旅”模式,拓展视听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在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推动现有步行街(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推进城市数字更新。探索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推动全球数字创新成果首发首秀首展。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需求,做好适老化、国际化等服务安排,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持续优化消费支付体验。强化要素投入保障,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老旧厂房,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因地制宜发展数字消费体验中心、数字文化创意园区等多功能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