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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旅游报

免费儿童游乐设施安全不容忽视

日期: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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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旅游报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 刘少华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青岛丽达购物中心顶层的丽嗨星空公园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攀岩事故。一名五岁男童在攀岩过程中被绳索勒住脖子,导致呼吸困难。然而,现场并无专业人员协助,最终依靠好心人接力托举近20分钟,孩子被救下。调查发现,这一免费攀岩设施曾被网友曝出多次发生类似事故,而目前仍在开放使用。

攀岩壁作为高风险游乐项目,其安全标准本应十分严苛。而现实中,许多商场、社区将此类设施作为“免费配套”吸引客流,却对安全管理敷衍了事。殊不知,免费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安全标准,更不表示能够免除法律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因此,免费设施同样属于商家提供的服务范畴,一旦发生事故,商家难辞其咎。将“免费”作为挡箭牌,实则是商家对法律责任的刻意逃避。

当前,我国对游乐设施有着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将大型游乐设施纳入监管范畴,并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目前,许多免费设施由物业或商场自行管理,缺乏专业维护团队,工作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堪忧。在此次儿童遇险事件中,若非路人及时施救,后果不堪设想。

破解免费游乐设施的安全困局,需要构建全方位的责任网络。立法层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室内攀岩等新型游乐项目纳入强制认证范围;监管层面应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屡教不改的隐患场所实施熔断机制;运营层面需转变经营理念,明白安全投入不是成本而是竞争力,用专业防护取代营销噱头。同时,公众也应提升安全素养,对免费设施保持理性审视,毕竟“零元体验”绝不应以安全为代价。

免费游乐设施不该是吞噬儿童安全的黑洞,而应是检验城市管理温度的试金石。任何商业考量都不应该凌驾于生命安全之上,免费绝不等于可以免去对生命的敬畏与责任。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今天,我们不能再容忍以“免费”为名行“漠视安全”之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