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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旅游报

莫让“野游”地带成为监管盲区

日期: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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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旅游报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 潘铎印

各地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根据部门职责,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未开发开放区域的监督管理

近期,多地出现因游客跟风擅闯“野景区”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必须增强公众安全出游意识,加大对“野景区”的监管力度。

近年来,野营扎帐火爆出圈,小众游、探险游等户外活动火热,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跟风赶潮,享受所谓不走寻常路的“野游”“野趣”。未经开发开放的自然区域大多地处深山野林,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导航寻路难,加上野游活动往往缺乏专业团队服务,无论是线路安排还是物资准备很难考虑周全,一旦发生事故,救援无法及时到达,容易造成悲剧。

端午假期前,应急管理部召开会议,督促地方将“野景区”“网红打卡点”等纳入监管,加强安全提示和疏导。

莫让“野游”地带成为监管盲区。各地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根据部门职责,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未开发开放区域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辖区内私设“景区”情况,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峡谷、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实行有效管理,对于目前尚未开发、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野景区”,要摸排登记在案,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预警。

对于游客可能进入的“野游”区域,要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安排人员值班值守,严格把控关口,及时做好劝返工作。督促当地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期的监管巡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相关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和旅行App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做好审核把关和管理,对不负责任的视频予以限流甚至删除,对发布的未经核实的“野景区”等相关误导内容,及时采取下架、封停措施。

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切莫任性“野游”。游客应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做到不擅入“野景区”,避免因一时好奇付出惨痛代价。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行为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那些不听劝阻、不遵守规则的游客以及组织进入未开发地区旅游的组织或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长远看,要因地制宜出台有关指导意见或法规,推动露营、穿越、探险等新兴旅游活动规范化,让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行为止步于法治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