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从样本思维转向整体思维、因果思维转向关联思维、精确思维转向模糊思维,同时具备了大数据思维的整体性、动态性和混杂性特点。在此过程中,大数据分析技术所引起的“理念革新”的观念障碍、“数据鸿沟”的不公平、“信息茧房”同质性束缚,阻困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的创新。因此,应进一步探索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思维的路径。
负效应: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大数据思维转向过程的困阻
大数据分析技术带来生活方式便捷的同时,也衍生了“理念革新”“数据鸿沟”“信息茧房”等问题,不仅影响人们的客观判断与理性甄别,也阻碍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正向发展的进程。
“惯性思维”导致大数据实践思维转向的“理念革新”障碍。思维方式的转变其实是一种理念革新。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大数据思维转向与否及转向程度,受到人们理念转变程度的影响。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模式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这种惯性使思想政治教育施教主体难以在短时间内接受新的思维模式,阻碍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大数据思维转向进程。其一,传输内容障碍。大数据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更加注重个性化、自主化、便捷化的学习需求,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设计滞后,供给与需求出现较大偏差。其二,传输方式障碍。大数据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更加注重交互性,更喜欢生活化、网络化的话语方式,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单向灌输无法及时了解对象的思想状况和需求。
数字技术运用的不平衡性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的公平性。数字技术运用的不平衡直接导致了“数字鸿沟”的结果,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更加剧了“数字鸿沟”。“数字鸿沟”对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带来的挑战具体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和影响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客观性。如在西部欠发达的地区及我国相对贫穷的部分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硬件资源匮乏,即使相关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云端授课所需要的巨大流量费用增加了部分地区受教育者的负担。
“信息茧房”同质性挑战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的差异性。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生命力来源于社会实践,而社会实践是多元价值观与方法论,经过严谨的概念竞争与逻辑推演并付诸实践检验后的结果。面向社会实践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实践思维要尊重社会实践的差异性,而在“信息茧房”的强化下,部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思想变得越发同质化,沉浸在自我认同与自我话语建构之中,处于“劣币驱逐良币”的舆论生态中难以自拔,使社会意识形态呈分化和碎片化趋势,影响差异性实践思维的发生,增大了宣传思想工作引领和整合社会舆论的难度,诸多互联网热门应用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促发展:以大数据思维为主导的实践思维创新
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是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因循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内容和方式,将大数据思维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运用“个性化、可视化、定制化、智能化的数据痕迹”的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根据动态性、整体性和混杂性特点,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数据化思维而提升实践效果的思维方式。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吸纳分众思维,遵循动态性,革新理念推进“精准思政”。发挥大数据的关联思维优势,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的动态性特点,以分众思维划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以达成主客体间的有效性匹配链接,转变主体教育理念,精准定位、投放、教化和反馈,推进“精准思政”,进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如运用分众思维分众客体,实现“精准”思政客体;分众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革新理念发挥多主体优势;运用分众思维精准选择思想政治教育介体。
运用协同思维,发挥整体性,应对“数字鸿沟”的不公平性。顺应大数据时代特征,发挥大数据整体思维的优势,运用协同思维,发挥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协同力量,是有效规避“数字鸿沟”不公平性的又一尝试。其一,引入顶层力量,保证国家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政策法规支持,为促进大数据发展和缩小“数字鸿沟”提供基础保障。大数据时代的通信交互、数据转化、数据集成与处理等流程需要强大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其二,整合社会力量,尊重价值取向的多样性,突出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共享性,为顺应数字时代、弥合“数字鸿沟”提供社会支撑。其三,关注个体整体性,主动迎合大数据思维,避免唯数据论。
应用互动思维,融入混杂性,破除“信息茧房”的同质性束缚。按照施教者为主体、受教者为客体的说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的大数据转向离不开其主客体之间的互动,也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客体的评价。应用互动思维,在主客体之间、传播媒介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互动,有利于增强思想信息的交流,提升信息传播者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信息甄别能力。融入混杂性而不是精确性,建立具有混杂性特征的反馈机制,不仅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客体状况的科学评价,也有利于破除“信息茧房”信息同质性的束缚。其一,增强主客体间双向互动,建立混杂性反馈评价机制,科学反映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思想与道德状况。其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传播媒介之间的信息互动,以混杂性思维抑制“信息茧房”。其三,贯通虚实场域,实现线上与线下互动,营造混杂性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环境。
整体而言,以价值目的引领数字技术,技术服务于目的,统合数字技术运用的形式与内容,实现数字技术与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双在场”,才能够真正将大数据思维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思维,从而提升实践效果。
(陈欢欢,讲师,南京审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发展方向。)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政专项“大数据时代高校意识形态的风险防范与实践逻辑研究”(2022SJSZ0108)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