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重角色”践行商事调解使命 以多元解纷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期:07-23
■ 李军生 商事调解植根中华“和合”传统文化,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市场经济领域的生动延伸,更是全面依法治国体系中非诉讼解纷的关键一环。2026年5月1日《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商事调解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商事调解工作者肩负五重使命,以传播法治、守护公正、化解矛盾、纾解心结、中立评判为抓手,让“东方之花”在商事治理中持续绽放。 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美誉度 调解是独属于中国的“东方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就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矛盾就地预防、前端化解。商事调解绝非简单“劝和了事”,而是润物无声的法治宣传,商事调解员是行走在市场主体间的法治传播者。 过去不少中小企业经营者重经营、轻风控,签订的合同权责模糊、回款无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一旦发生纠纷,动辄陷入耗时耗力的诉讼。商事调解员依托买卖合同、股权合作、工程欠款等海量纠纷案例,在调解前置阶段同步开展普法:向企业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商事调解条例》相关规定,告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强制效力,梳理经营高频法律风险点。全国工商联数据显示,全国16000余名商事调解员年均服务百万市场主体,经调解的企业,后续合同规范率大幅提升,“商人纠纷商会解、商事矛盾调解化”逐渐成为营商新风尚 。 持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商事实践内涵,搭建园区、商会、调解中心联动平台,开展法治沙龙、风险宣讲,打破“只有打官司才能维权”的固有认知。以真实调解案例讲清法治逻辑,让企业真切感受到调解低成本、高效率、不伤经营根基的独特优势,持续擦亮新时代商事领域“枫桥品牌”,不断提升中国特色多元解纷机制的社会美誉度。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彰显依法治国的力度 依法治国既有刚性司法的雷霆约束,也包含柔性调解的温和守护,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商事调解绝非脱离法律的“和稀泥”,所有调解工作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底线,守住公平正义核心准则,以柔性方式彰显法治刚性力度。 某违建整治案例深刻警示:任何市场行为、民事约定都不能突破法律红线,商事交易同样要严守法律边界。面对标的数千万元的工程纠纷、股权转让争议,调解员绝不迁就一方违法诉求,不引导当事人达成规避法律、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协议。某建设工程商事纠纷中,发包方以停工损失为由拒付千万工程款,试图全部转嫁经营风险,调解员严格依照建工司法解释划分双方违约责任,厘清权责边界,既不偏袒资金雄厚的大企业,也不纵容小微企业无理诉求,最终达成合法均衡的和解方案。 《商事调解条例》明确规定,调解组织不得调解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的纠纷。商事调解始终以法律标尺衡量各方诉求,对恶意拖欠货款、虚假投资、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坚决劝导纠正,若当事人拒不纠正则终止调解、引导通过诉讼追责。以法治为根基开展调解,让市场主体明白:和解不是放弃公平,退让不能突破法律,柔性调解同样承载着依法治国的刚性力量。 做定分止争的实践者 拿捏矛盾调解的尺度 商事纠纷不同于民间邻里矛盾,牵涉资金流转、企业存续、商业信誉,调解尺度的拿捏直接决定纠纷能否实质性化解。所谓调解尺度,就是平衡法理、情理、商事规则的精准分寸,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尊重市场交易惯例,把握让步与底线、短期和解与长期经营的平衡。 诉讼程序追求“非黑即白”的裁判结论,商事调解追求“互利共赢”的最优解,尺度把控是核心能力。多地商事调解中心实践证明,机械套用法条容易激化对立,一味劝说无底线让步会损害一方合法权益。曾有标的4900万元企业借贷纠纷,债权人坚持一次性全额回款,负债企业若全额清偿将直接停产、百名员工失业,调解员精准拿捏尺度,一方面释明债权人合法债权应当保障,另一方面测算企业经营现金流,设计“分期还款+资产担保”方案,既保障债权兑现,又保住企业经营主体,避免衍生劳动纠纷、维稳次生矛盾。 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分小微企业、上市公司、个体商户不同经营现状:对现金流稳定企业,优先协商一次性清偿;对困境实体企业,灵活设计分期、债转股、置换等多元化方案;对恶意逃债、刻意规避责任的主体,绝不无原则调和。精准拿捏法理与商情、权益与生存的尺度,实现“化解一案、救活一企、稳定一片”,真正做实定分止争的基层实践。 做群众心结的解铃人 传递春风化雨的温度 商场虽重利益,但商事往来离不开人情根基,很多商事纠纷表面是钱款争议,内里是信任破裂、沟通隔阂的心结。优秀调解员如同解铃之人,以共情、耐心、真诚消融对立,让冰冷的经济纠纷饱含法治温度,这正是调解相较于诉讼最独特的价值。 很多商事双方合作多年,只因一次履约瑕疵反目成仇,即便胜诉,也彻底断绝长期合作可能。调解员跳出单纯算账、划分责任的固有思维,先疏解情绪、再厘清事实。两家合作十余年的上下游企业,因一批货物质量争议僵持半年,双方拒绝任何沟通,调解员采取“背靠背”分开沟通的方式,分别倾听多年合作情谊与各自经营难处,逐步消解彼此猜忌,最终不仅结清货款,还续签长期供货协议,取得纠纷化解、合作延续的双重成效。 正如基层调解实践总结,诉讼律师多聚焦输赢,调解员聚焦修复关系。商事调解坚持春风化雨式的沟通,包容企业经营者的焦虑与难处,不生硬说教、不强行施压,用柔性沟通化解对立心结。尤其针对中小微企业经营者,理解其抗风险能力弱、维权成本高的现实困境,简化调解流程、免费提供法律指引,让市场主体在纠纷化解过程中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情,让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暖心温度。 做是非曲直的度量衡 秉持客观中正的态度 中立、客观、公正是商事调解的生命线,调解员必须成为衡量是非曲直的公正度量衡,不偏私、不站队、不诱导,以绝对中立态度对待纠纷各方当事人。 商事纠纷中常出现强弱悬殊格局:大型集团企业掌握资源、证据优势,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处于弱势;部分当事人会试图拉拢调解员、片面陈述事实博取同情。对此调解员严格恪守职业准则:全程平等听取双方陈述,完整核实全部证据,不采信单方一面之词,不倾向于资金规模更大、话语权更强的一方,杜绝任何利益倾向性引导。 《商事调解条例》对调解员回避、中立义务作出硬性制度约束,这是客观履职的制度保障。调解全程杜绝偏袒式劝说,不刻意劝说弱势方大幅让步,也不纵容强势方挤压对方合法权益,所有和解方案均建立在事实清楚、权责明晰的基础之上。无论纠纷标的几十万还是上亿元,无论当事人企业规模大小,统一标准、同等对待,以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厘清是非、划定权责,让每一位参与调解的市场主体都能感受到公平对待,筑牢商事调解公信力根基。 结语 商事调解一头连着中华“和合”传统文化,一头连着新时代法治建设大局。商事调解从业者始终坚守五重角色定位:以法治传播擦亮新时代“枫桥经验”名片,以法律底线彰显依法治国刚性,以精准尺度实现定分止争实效,以温情沟通消融商事对立心结,以中立公正守护市场是非公道。持续深耕商事多元解纷一线,推动更多商事矛盾化解在诉前、消融在萌芽,以高质量调解护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