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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日期:10-09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绪元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赵军因工作原因请假;
  2、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暂缺,由公司董事长郭绪元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刘连东,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曹建军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卓婷、李昕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