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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公告

日期:09-01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公司之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4073.212828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暂不确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4日作出(2025)沪0115破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原告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5日,出具(2025)沪0115破106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原告管理人,负责人为蔡炳辉。
  近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司之孙公司上海国贸管理人就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再次起诉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公司之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及公司,请求杨奇、国贸公司、湘电集团共同赔偿上海国贸损失人民币4073.212828万元,并要求公司及国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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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事实与理由及诉讼请求
  本次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审理机构、事实与理由及诉讼请求等与公司2026年5月20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及关联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25号)内容一致。
  三、案件进展情况
  近期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9月18日。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披露日,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正在积极应对,并与破产管理人协调,妥善处理该争议。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