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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日期: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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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公司行政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3项议案,属于持股5%以下股东单独表决事项,具体表决情况见上表;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帅、刘峰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