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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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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祝平、金敖大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0,841,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609%。其中,金敖大持有公司股份53,937,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7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金敖大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即不超过12,958,300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金敖大承诺: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金敖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金敖大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